退將收中共錢助馬競選 綠營:馬應說清楚
陸軍退役中將、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前會長羅文山涉嫌收受中共政協許智明的千萬政治獻金,助前總統馬英九競選2008年總統,被判刑2年半。民進黨立委李俊俋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法不能收受大陸、港澳政治獻金,馬英九應出面說明清楚,2008年競選時是否曾收受羅文山的政治獻金。
台北地院3日判決,退役陸軍中將羅文山在2008年、2010年及2012年間,共接受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等人共4筆、約1千萬元捐獻給黃埔四海同心會的政治獻金,助前總統馬英九連任,遭判2年半徒刑。立法院民進黨團4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到底還有多少吳斯懷們?與國民黨之間的關係為何?」
李俊俋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政治獻金法》都規定,都不能接受中國來的政治獻金,過去曾主張國共第三次合作,並資助馬英九的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到底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與國民黨的關係為何?」
他表示,黃埔四海同心會支援的對象是馬英九,馬英九能否清楚告訴大家,他當年選舉的政治獻金,「有無來自羅文山?」也請國民黨說清楚、講明白。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則說,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著名的鄧文儀將軍,曾藉探親之名到中國拜訪鄧小平主席,兩人從家事談到國事,籲共同推動國共第三次合作,鑑於前兩次合作所造成的動亂,中共是否已藉由同心會或相關黃埔軍校組織滲透國民黨?希望國民黨說明是否曾收受羅文山轉達中共政協的政治獻金。
馬辦:政治獻金屬公開資訊 均依法申報
對此,馬英九辦公室表示,馬英九兩次競選總統所收受政治獻金,均依法據實向監察院申報,都屬於政府公開資訊,任何人如有質疑都可自行上網查詢。
馬辦反問,既然民進黨都知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政治獻金法》都規定,不能收受來自大陸、港澳地區的政治獻金,又何必再於「反滲透法」中訂相關規定,這不坐實民進黨修法是為選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