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恐挨罰300萬 台電擬提行政訴訟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針對台中市政府以公文誤繕為由,將中火年用煤量由已核可1,600萬噸下修至1,104萬噸,經濟部長沈榮津3日表示,中市府以誤繕公文的理由提高中火減煤標準,於法不合;台電也會針對中市府的處分思考,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他說,「穩定供電是大家所期待的,希望市政府不要為難公務人員,一定要依法辦事。」

台電於11月正式行文中市府,申請中火1~8號機及10號機共9部機組的生煤許可證操作展延,卻接獲台中市環保局來函,指原先2017年申請展延換發的公文登載事項有「誤繕」情形,即「自」2020年1月26日起應減少四成生煤用量,應更正為「至」2020年1月26日「前」應減少四成。

台電指出,中市府9月20日召開聽證會,提出所謂「1,104萬噸」的減煤目標,10月22日才正式發函告知須於今年達成,並於11月以「誤繕」為由突襲,更改原許可證所載明2020年起完成減煤四成的期程。距離年底僅剩1個多月,台電如何達成「1,104萬噸」的不可能任務?況且中市府2017年核可的許可證規定,就是生煤年用量1,600萬噸、2020年起減煤四成,台電確實依據許可證要求操作,並無違誤。

沈榮津說,台電這幾年已經減了500萬噸的煤,已在穩定供電、環境保護以及減少空汙等窮盡一切,盡了最大努力。目前空汙來源包括境外移入、移動汙染源及固定汙染源,固定汙染源部分台電只是在能源占一部分,應該是大家一起努力面對,好好找出這些汙染源來做有效的管控,才符合所謂比例原則。

對於中市府表示開罰300萬元、要求改善,甚至不排除撤照,沈榮津強調,台電應該會考慮採取行政救濟,台電會做整體考量。公務員一定要依法辦事,也不是用誤繕來採取處分,這樣以後人民與各機關要怎麼做事,一個誤繕公文就可以撤照,那以後誰敢相信政府。

關於7縣市首長3日再度將10%容許差值詮釋為中火多燒百萬噸煤,台電再度鄭重澄清,台中電廠實際用煤量連許可使用量都不曾超過,今年甚至大減超過300萬噸,所謂多燒百萬噸,並非事實。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台電公司申請生煤許可需要10%餘裕量,因為用電量及尖峰負載會受到天氣、景氣因素影響,且是波動狀況,所以需要餘裕量才不會超過法規限制。景氣可以估計會有一定程度的成長率,但天氣、雨水狀態都會影響基礎調度。空汙改善不只台電,經濟部也都很努力包括推動鍋爐煤轉氣等相關工作,「但用電狀況不完全操之在我們,我們需要一定程度的餘裕量,也希望地方首長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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