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放寬中火10%燃煤量 盧秀燕: 沒得商量

行政院環保署日前函告台中市政府,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許可量得放寬10%。(台中市政府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日前函告台中市政府,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許可量得放寬10%。(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 /台中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日前函告台中市政府,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許可量得放寬10%。市長盧秀燕26日表示,「沒得商量!」盧秀燕認為,《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不僅是經台中市議會通過,也是地方的重要法令,她將持續遵照議會決議,盼中央聽見中部人的聲音。

市長盧秀燕26日市政會議中表示,「沒得商量!」市長盧秀燕26日市政會議中表示,「沒得商量!」(台中市政府提供)

環保署11日發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指出環保署今年9月修訂「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許可證記載各項許可條件或數值,未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最大處理量,且符合排放標準及相關規定者,得有10%容許值。

盧秀燕表示,《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從民國105年1月26日生效,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此條例已生效3年,除給予中火相當緩衝期,也提供足夠的落日時間;加上這段時間政府也不斷強調,目前電量足夠,且備載容量高達10%以上。

盧秀燕指出,近日台中市政府忽然收到環保署的函文,告知中火燃煤許可量得放寬10%,代表中火燃煤發電可超過1,210萬噸,此數值比地方自治條例容許的燒煤數,還要增加超過百萬噸。

立委江啟臣、顏寬恒、沈智慧26日在立法院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台中副市長楊瓊瓔、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長黃國瑋出席,向外界說明市府立場,現場並簽署承諾不同意中火無條件再增加2部機組、及中央放寬中火10%燃煤量。

楊瓊瓔表示,放寬10%將讓中火增加約110萬噸生煤用量,相當等於火力全開25天,中央不應再為台電護航,市府一定落實執行自治條例,要求中火減煤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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