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二讀闖關 藍委拚反併吞法

立法院長蘇嘉全29日在立法院院會宣告,「反滲透法」草案在無人提出異議下順利通過,全案逕付二讀。(記者陳柏州/攝影)
立法院長蘇嘉全29日在立法院院會宣告,「反滲透法」草案在無人提出異議下順利通過,全案逕付二讀。(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李怡欣/台北報導】

立法法院會29日處理各界關注的「反滲透法」草案,藍綠都祭出甲級動員令,民進黨團提案要求全案逕付二讀,為防堵國民黨杯葛議程,民進黨立委早上6時就在議場前集合,案在無人提出異議下順利通過。國民黨團則提布「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訴求避免中華民國遭消滅、併吞、取代,盼能併案協商。

立法院會29日處理報告事項,民進黨團提案將「反滲透法」草案前的報告事項案,全都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直接處理「反滲透法」並提出逕付二讀的要求,在場無人有異議的情況下,全案順利逕付二讀,並未表決。

民進黨團提出「反滲透法」草案,內容不再採「登記制」,而是直接規範相關滲透「行為」。草案全文共12條,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及影響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違反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草案也明定,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集會、遊行,違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滲透來源」如何定義?根據民進黨團版草案,主要有三類,一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二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的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三則是由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草案也明定,所謂「境外敵對勢力」,就是「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此外,為鼓勵犯罪者認罪以降低偵查難度、減少國家危害,草案也明定,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綠委:反滲透法重點在敵對 非禁止民主行為

反滲透法通過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國民黨團提出的「反併吞中華民國法」,是澈澈底底行不通的耍賴法案,但國民黨團找台階下,讓「反滲透法」順利逕付二讀、避免國會肢體抗爭,是「人民的勝利」。

力推此案的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表示,這項法案是不要讓民主政治的行為,包括政治獻金、媒體新聞運作與政策遊說等,遭境外敵對勢力干擾汙染,且重點是「敵對」這2個字,而非禁止所有正常的民主行為。

王定宇說,他希望國民黨能夠支持這項立法,因為任何民主政黨,都不希望自己被外部敵對勢力,也就是國家認定的中國共產黨勢力影響,相信2,300萬國人應該沒有人會反對,未來1個月的政黨協商期,他會窮盡一切力量,希望在本屆立委任內完成立法。

國民黨提反併吞中華民國法

國民黨團29日也舉行記者會,公布國民黨版「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爭取下週五排入院會處理,要求與「反滲透法」併案審查,如果不併審,就要求讓「反併吞法」比照「反滲透法」逕付二讀,進行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綠營的「反滲透法」主要是民進黨大綠要對抗小綠,想往台獨方向走。藍營的「反併吞法」是要避免中華民國被消滅,強調主權和人權並行。要求現任總統蔡英文表態是否支持。

藍營「反併吞法」草案共15條,將「敵對組織」定義成中華民國境「內、外」主張以「武力」消滅中華民國,或「意圖危害或干涉中華民國主權」之國家、政權、團體及其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另外,條文也規範,公務員不得違背國家忠誠義務發表涉及消滅、併吞、取代中華民國的言論,總統亦同。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解釋,不是只有與中國統一才是顛覆中華民國,接受外國勢力協助武力促獨或宣揚獨立,與日本、美國「促併」,都是顛覆中華民國,這是「反併吞法」精神內涵。

藍委費鴻泰則說,「國民黨堅決反對任何勢力併吞中華民國,包括中國大陸與台獨勢力」。他還反指控澳洲、美國利用「共諜案」企圖影響台灣2020總統大選,保護國內台獨分子。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尊重國民黨提案,如果藍版也逕付二讀,到時候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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