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執行無時間表 蔡清祥:依案情慎核

對於死刑何時執行,法務部長蔡清祥5日表示,依案情審慎審核,沒有既定的時間表。(記者袁世鋼/攝影)
對於死刑何時執行,法務部長蔡清祥5日表示,依案情審慎審核,沒有既定的時間表。(記者袁世鋼/攝影)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10月25日於立院備詢時表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並舉例縱火燒死父母等6名至親的翁仁賢、街道隨機砍殺幼童小燈泡的王景玉,他也強調,「死刑定讞,就該執行。」不過,對何時行刑,法務部長蔡清祥5日表示,依案情審慎審核,沒有既定的時間表。

蔡清祥指出,對於死刑確定的案件,法務部一向採取非常審慎的態度來審核,並且訂有《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必須就每個案子檢視有無再審理由、非常上訴理由、是否需要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總統特赦等,依據各種狀況進行審核。

蔡清祥強調,每個案子的情況不同,審核所花的時間也不一樣,而且不是只有法務部做決定,其他機關也都有各自的職權,因此沒有一定的進度,也沒有一定的時間表;法務部會秉持審慎的態度,按照法律規定,並參酌每個案子的情況審慎審核,不會有哪個案子的執行速度特別加快或變慢。

蘇貞昌點名的翁仁賢縱火案,發生於2016年2月7日,兇嫌因對家人積怨已久,趁父母、親友等16人除夕圍爐時,持汽油縱火燒屋,造成6人死亡、4人灼傷;案經一審、二審、更一審後,最高法院在今(108)年7月10日判決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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