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公布美食外送勞檢 5平台為雇傭關係
食物外送員日前接連傳出車禍事故,受到外業對美食外送平台業的關注。對此,勞動部對多家平台業者實施間案檢查,並在30公布針對9大外送平台的勞檢結果,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foodpanda、lalamove小蜂鳥、Cutaway、Quick Pick快點網路點餐、Uber Eats共計5家平台業者為雇傭關係。
鄒子廉表示,經查核目前全台美食外送員共計4萬5129名,本次檢查11家食物外送平台業者,經檢查2家已確認歇業外,針對其餘9家業者抽查5人以上,最後認定foodpanda、lalamove小蜂鳥、Cutaway、Quick Pick快點網路點餐、Uber Eats共計5家為雇傭關係,另Deliveroo戶戶送經查核為非雇傭關係。
而街口外送、Yo-Woo有無外送、Foodomo三家平台業者無美食外送員,採行與貨運公司合作,經審查結果Yo-Woo有無外送為雇傭關係,Foodomo及街口外送2家業者則為非屬僱傭關係。
鄒子廉表示,經檢查發現違反勞動法令規定者,均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下一步將交由地方主管機關裁罰。
勞動部職安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朱金龍表示,對於勞務關係的認定,主要是針對抽查業者與外送員之間雙方契約、外送員作業型態及時間受規範之程度、親自履行之必要性及懲處扣點機制等事項外,並電話訪談外送員作業情形進行考量,就其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之強度綜合考量認定。
對於,業者與美食外送員之間雇傭關係如何認定。朱金龍表示,經查核後發現,美食外送員在執行美食外送時,不得自行轉單、棄單,當外送員隨意棄單會業者會進行扣點等處罰,外送員執行外送時,平台業者也會指揮、監督外送作業,「外送員基本上是納入平台業者的生產組織體系中,與其他同僚基於分工合作型態執行業務」,具有這些客觀事實最後被勞動部認定為雇傭關係。
另外在非雇傭關係部分,朱金龍表示,業者在規範上並沒有硬性規定,外送員需要親自履行外送業務,同時外送員也能執行其他平台的外送工作,並少有對外送員懲處的規定,在人格從屬性的認定上強度薄弱,因此初步認定為非雇傭關係。
朱金龍強調,不論平台業者與外送員為僱傭或非僱傭關係,業者還是應保障外送員的安全,像是,提供商業保險之第三人責任險、團體傷害險等,讓外送員的權益能獲得保障,減少食物外送平台、外送員與消費者間之紛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