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台跨境執法不尊重港司法 法務部:無法理解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陸委會22日下午主動出擊,向港府請求協助台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回台;香港律政司同日晚間發表聲明質疑,這是「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法務部23日回應,為確保順利逮捕人犯、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且過去也有司法互助的前例,無法理解港府說法。

法務部表示,陳同佳23日即刑滿出獄,但港方無意偵辦殺人罪嫌,為免其因此逍遙法外,我方基於司法主權的地位,另行提出由我方派員赴港,目的是希望港府派出聯繫窗口來諮商接人、接證物等事宜,以確保人犯能順利歸案,並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以完備其證據能力,並非港府所稱「跨境執法」,而是基於港府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的務實需求。

而事實上,過去也有台灣警方將潛逃台灣的殺人犯逮補歸案,交由來台的香港警方帶回的司法互助前例。我方對於打擊跨境犯罪一向不遺餘力,此次也充分展現有效追訴此一跨境殺人重罪的用心及努力,對於港府「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的說法,無法理解。

另外,法務部基於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港方不辦,我們來辦」,我方早已準備就緒,籲請港府履行提供協助的承諾,對於如何合法提供我方此案的在港證據,應積極面對、具體回應,與我方人員共商後續司法互助事宜,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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