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人管浩鳴:陳同佳23日不會來台投案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

港人陳同佳案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遭到台灣警方通緝。陳男表示,願意來台投案,此舉引爆香港政府與台灣政府在司法管轄權與主權的政治角力,雙方各持己見。台灣最後一刻宣布接下爛攤子,揚言前往香港要把人帶回,不過港府仍堅持,陳男恢復自由身,會自行前往台灣「自首」,10月23日陳男離開監獄,前來接風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向媒體表示,陳同佳不會在當天飛往台灣,他要「靜一靜整理自己情緒」。

管浩鳴於上午11時半左右在香港中環聖約翰座堂向媒體表示,台灣當局每天說法常變,近幾天的事情令陳同佳很擔心,強調,他願陪陳赴台,但必須獲得公平合理審訊,不能成為「政治籌碼」,他還說,陳同佳今天原本買機票到台灣,但已經取消了,今(23)日不會動身前往台灣。

陳同佳案事件簿:

*港人陳同佳2018年2月在台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香港政府以兩地無引渡規範為由,硬推《逃犯條例》,造成6月百萬人上街「反送中」示威,事件延燒迄今4個多月未歇。

*2019年3月,陳嫌在香港以盜刷潘女信用卡等罪羈押,判刑29個月,獲減刑,於10月23日刑滿出獄。

*10月18日香港特區政府晚間發表新聞稿,稱陳嫌向港府表示,獲釋後,自願來台投案,港方將予以協助。

*10月19日台灣陸委會表示,希望港府勿卸責,應負起管轄權,呼籲雙方開啟司法互助合作。台灣出入境單位證實,已註記陳同佳入台管制,若陳以一般旅客身份來台,不會發與入境證明。

*10月20日陸委會發出新聞稿指出,懷疑陳嫌是「被自首」,港方政治操作,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政治框架,把臺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

*22日下午五點,台灣陸委會、內政、司法聯合記者會,定調「香港不辦,我們來辦」,表示我方已去函港府,要求港方協助我檢警人員赴港帶回嫌犯及相關事證,呼籲港府續押陳嫌。

*22日晚上8時,香港律政司表示,已無理由再續押陳男,反控台灣才有審判權卻拒收犯嫌,重提陳嫌恢復自由後將自願前往台灣「自首」。

*22日深夜10十半,陸委會再度抨擊,發函7小時,港府都不正面回應,「如陳嫌獲釋後逃亡、串證,後果港府自負」。

*23日凌晨,港方指,「台灣無權在港執法」,堅持陳嫌恢復自由會「主動赴台自首」,批台對陳註記入境管制限令。

*23日凌晨,傳台灣一檢三警已赴港待命,打算陳嫌一上飛機,就抓人。對此,台灣官方不願證實。

*台灣內政部23日早上8時許澄清,陳仍可申請入境,並非限制入境,只是通緝人士不能用網簽或落地簽,「如真心要來台接受法律制裁,必須到台申請」。

*23日早上9時,陳同佳出獄,港媒稱,23日飛往台灣民航班機,旅客名單出現「陳同佳」名字,不過,前往監獄帶走陳男的牧師管浩鳴在11時時證實,陳不會在當天(23日)前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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