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進用身障者 桃園市獎勵超額好雇主
桃園市勞動局為鼓勵企業多多進用身障者,對於超過定額進用人數之義務單位及非義務單位提供獎勵方案,藉此希望企業提供友善職場環境,進而讓身障者穩定就業。
桃園市勞動局指出,義務單位進用身障者應達定額進用人數,未達人數者,應繳納差額補助費,計算方式以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義務單位及定額進用規定:一、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員工總人數達34人以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低於員工總人數3%;二、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員工總人數達67人以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而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以各義務單位每月1日參加勞保、公保人數為準。
凡符合下列條件,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地點於桃園市,於企業任職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皆滿1年,月薪達法定基本工資以上,得申請超額獎勵方案:私立義務單位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超過員工總人數1%;私立非義務單位員工總人數在10人以上未達67人,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達2人以上。
獎勵金額計算方式:義務機構,按其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乘以每月5,000元;非義務機構,按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第2人起,每人乘以每月5,000元。核計獎勵金之人數,最高以8人為限,最長至連續進用滿36個月止。
獎補助雇主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方案,除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超額獎勵」外,還有「職務再設計」,而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也有相關獎勵方案,如「僱用獎勵措施」、「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及「桃園市青年安薪就業讚」,相關補助訊息,歡迎致電洽詢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電話:03-322101 分機6814;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分機8015至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