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服務爭議多 應看清契約內容費用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兩性交友管道多元,交友APP與交友服務公司相當盛行,卻也發生了不少糾紛及爭議,提醒消費者使用交友服務時,要看清契約內容,仔細詢問收費項目及服務內容,注意有無不合理之規定,勿因業者的行銷話術而衝動簽約,造成消費性貸款之高額利息負擔及爭議。

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自108年1月至8月受理有關交友服務之申訴案件計36件,主要申訴事由為解約(終止)金額過高、排約次數過少、未詳盡說明合約內容及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與收費金額不相當、未告知消費性貸款、未提供契約審閱期間等,亦有下載交友APP後自動續約扣款而退款無門之爭議。

有消費者申訴表示,因職業關係,較無機會認識同齡女性朋友,看到中壢區交友服務公司網站上提供交友平台、標榜嚴格篩選交友會員、提供約會聯誼服務、指導如何交友、訓練聊天技巧等,於是以消費性貸款分期付款方式,先花了新臺幣4萬多元加入會員,但每次排定約會還需另計場地費;加入會員後隔不到2個月時間,業務人員又以另份契約有多項課程、不限次數參加課程講座及各項聯誼活動,並有多項專人服務,遊說消費者將「會員升等」,再簽訂1份14萬餘元的會員合約。後來消費者因2筆貸款負擔太重,服務內容不如預期,向業者表示要解約,業者以2份契約已成立,已提供消費者相關服務,如建立會員資料、記錄擇友條件、進行個人特質測驗及分析等,且合約書就違約金成數有約定為由,要求消費者需付清16萬元始得解約,消費者認為只參加過1次講座課程及媒合3次,業者要求收取之費用及違約金太高,顯然不合理,乃提出申訴。

案經消保官協調,雙方同意由消費者付清第1份契約4萬多元及支付違約金後終止第2份契約,最終消費者雖解決了兩份契約及貸款問題,但亦付出不少之費用。

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針對交友服務業尚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法規規範,提醒消費者使用交友服務時,一定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仔細詢問收費項目及服務內容,注意有無不合理之規定,多比較各家服務,找到符合需求的契約才簽約,同時應考量自身經濟狀況,儘量避免消費性貸款之高額利息負擔,勿因業者的行銷話術而衝動簽約,以避免爭議。

許多交友APP開發商並非國內業者,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時,將難以依照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申訴程序處理,亦提醒消費者下載前務必詳閱使用及收費說明。如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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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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