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眼中的「天下清官第一」——張伯行(上)
張伯行,字孝先,號敬庵,河南儀封人,清朝康熙年間著名的清官,歷任內閣中書,福建、江蘇巡撫,禮部尚書等。他嚴於律己,愛護百姓,不貪名利,深受康熙皇帝的器重和百姓的愛戴。康熙稱讚其「操守為天下清官第一」。
張伯行於康熙二十四年考中進士,任內閣中書科中書。在他以後幾十年的為官生涯中,做到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治河、救災、廉政、養民、教民等方面都有突出的業績。
惠澤於民行善政
康熙三十八年六月,儀封地方連降大雨,河水猛漲,城北舊堤立現潰決。在這危急時刻,當時因父喪而須服喪三年在家的張伯行挺身而出,自發地率領民眾裝沙土袋堵塞決口,使損失降到最低。河道總督張鵬翮知道此事後向康熙疏薦張伯行,言其「堪理河務」。
一向重視黃河治理、亟需治河人才的康熙諭旨:命張伯行以原銜(內閣中書科中書)赴河工,督修黃河南岸二百餘里大堤及馬家港、東壩、高家堰水利工程。張伯行上「治河議」十條,系統地提出對黃河、淮河、運河的治理方案,並親自督修,「往來督催,無時即安」,奔波了三年時間,圓滿地完成此項任務,因治水成績卓著授補濟寧道。
康熙四十二年,張伯行上任濟寧道時,正值歲荒,他便傾其家資買米、製棉衣賑濟災民。皇上命令各道救濟災民,張伯行奉旨開倉拿出倉穀二萬二千六百石有餘賑濟汶上、陽谷等縣人民。
山東布政使責其「專擅」,準備上疏彈劾,張伯行說:「皇上有旨救災,不能說是擅自動用;皇上視民如傷,賑濟災民乃是廣布皇恩。若官倉有餘粟,田野有饑莩,才是本官之罪,應該以倉穀為重呢?還是以人命為重?」布政使於是停止彈劾之事。
在濟寧,張伯行還以治河為己任,他根據自己的實踐,參酌古人治水經驗,提出治水的原則是:「補偏救弊,相時度勢,毋拘成格,毋循覆轍,善為之節宣」,其治河的思想主張及實踐都保存在他自編的《居濟一得》一書之中。
康熙第五次南巡時,見濟寧一段運河河道暢通,特召見張伯行,讚其治河有方而有功,賜予其「布澤安流」匾額。
張伯行兢兢業業,在任上為民做了很多好事,如他任福建巡撫時,上疏請求免去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因災荒而欠交的賦稅,獲准;他看到當時福建地方人多地少,每年的糧食要從他省購買,但前幾任官員從不過問此事,致使奸商投機牟取暴利,百姓苦不堪言,當即決定由政府從江西等地買來糧食,再平價賣給百姓,撫民安民;他大力扶持清官廉吏,保舉了一批學問醇正、志操潔清的官吏,如陳鵬年、焦映漢、臧大受、李發甲、余正健和陳璸等人,皆為國家有用之才。
張伯行抑惡揚善,使當地民風淳樸,官清民樂。康熙稱讚他說:「汝等皆大臣,當仰體君心,惠愛百姓。如張伯行為巡撫時,凡地方情形,米麥價值,皆不時奏聞,是真能以百姓為心者也。」
清白之名聞天下
康熙四十六年三月,張伯行任江蘇按察使。他秉性耿直,從不巴結上司,有人讓他送禮交際,他拒絕說:「我居官誓不取民一錢,安能辦此!」不但如此,他在任內興利除弊,因而得罪了總督和巡撫,常受到他們的排擠。
第二年的正月,康熙南巡到達江蘇,對隨從的臣子們說:「朕訪知張伯行居官甚清,最不易得」,是「江南第一清官」。到了蘇州,召見眾臣,命督撫們舉薦賢能官,督撫們舉薦了一些人,卻沒有張伯行。
康熙對總督、巡撫申斥道:「朕聽說張伯行居官清廉,是個難得的國家棟梁之才,你們卻不舉薦!」說完又轉向張伯行:「朕很了解你,他們不舉薦你,朕舉薦你。將來你要居官而善,天下會以朕為知人。」當場提升張伯行為福建巡撫,並賜予其「廉惠宣猷」匾額,表彰他是清廉仁惠的榜樣。
康熙四十八年,張伯行奉旨調任江蘇巡撫。他一到任,為杜絕送禮者,嚴禁徇私舞弊之風,便向全省發布一道政令《禁止饋送檄》:「一銖一黍盡屬百姓脂膏,亦思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吾心若使愛一文,身受一文之汙;雖曰交際之情,於禮不廢,試思儀文之具,此物何來?⋯⋯本都院冰檗夙盟,各司道激揚同志,務期苞苴永杜,庶幾風化日隆。」,這則堪稱為「金繩鐵矩」的檄文,字字句句擲地有聲,廣大士民交口稱讚。
張伯行嚴格約束全省各地屬員,而他自己則率先示範,杜饋送,處處節儉,不納分毫,他還寫了「一字詩」以明其志:「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誰云交際之常,應恥實傷。儻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
他從福建調任江蘇巡撫,整個路費僅花一兩銀子,令人感歎,先派旗牌官至江蘇,通令禁止官員科派百姓鋪陳衙署,「及入署,四壁蕭然,公恬然安之」。張伯行在外做官三十餘年,「未嘗攜家」,每次上任,所帶隨從人員很少。日用儉樸、費用自理,一切屬於私人的花銷包括米麥蔬菜、衣服穿戴,甚至是磨面的牛、石碾都是從河南老家運來。
在他離開福建、江蘇等任上時,當地的百姓都揮淚相送,感念其政績,稱讚他:任官數年,「止飲吳江一杯水」。
康熙五十年,江南鄉試,兩江總督噶禮接受賄賂、縱容舞弊,張伯行不畏權貴,上書朝廷將噶禮革職。噶禮惶惶不安,先派人私下找張伯行說和,遭拒;又進行威脅,張伯行道:「聖明在上,我何懼焉!」噶禮於是羅織罪名,上疏誣陷張伯行七宗罪。康熙命二人俱解任,交由戶部尚書穆和倫、工部尚書張廷樞審理。
穆、張二人不想得罪噶禮,對其有意袒護,稱張伯行「所奏全虛,應革職」;噶禮「所奏,有實有虛,應留任」。康熙見他們有意掩飾真相,斥責道:「張伯行居官清正,天下之人,無不盡知」,而噶禮「性喜生事,未聞有清正之名,朕不能信」,他「屢次具參張伯行,朕以張伯行操守為天下第一,斷不可參,手批不准,此所議是非顛倒,著九卿、詹事、科道會同矢公據實再議」。再議作出了判決,將噶禮革職,張伯行復任。(待續)
——轉載自「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