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善款遭濫用 國民黨團籲檢調澈查

國民黨團質疑,陳菊任高雄市長期間濫用高雄81氣爆善款。右起:立委陳宜民、高雄市議員陳麗娜、立委許淑華、高雄市議員李雅靜,黨團總召曾銘宗。(記者李怡欣/攝影)
國民黨團質疑,陳菊任高雄市長期間濫用高雄81氣爆善款。右起:立委陳宜民、高雄市議員陳麗娜、立委許淑華、高雄市議員李雅靜,黨團總召曾銘宗。(記者李怡欣/攝影)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副執行長許淑華3日協同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李雅靜,以及立委陳宜民、曾銘宗舉行記者會,批評陳菊任高雄市長期間濫用高雄81氣爆善款,時任高雄市祕書長李瑞倉修改捐款作業要點,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呼籲內政部立即查辦行政責任,檢調盡速依法查辦,監察院介入調查,追究當時高雄市政府的政治責任。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表示,高雄氣爆善款共45億6千萬元,李瑞倉在未知會相關機關表示意見下,擅自將「捐款作業要點草案」第4點第10款「行政費用,以本專戶總收入計算不超過千分之一為上限」,修改成「其他經本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必要費用」,違反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規定。

陳麗娜出示善款費用明細,包含購買電腦、傳真機、照相機、花11萬購買155箱影印紙等辦公設備,每筆金額介於1~19萬元,還挪給觀光局用於辦理大阪觀光考察、補助民眾賞花博等,捐款用於非指定用途計畫涵蓋16個局處、共55案。

立委陳宜民認為,善款沒花在災民身上,卻拿去用於觀光,質疑「陳菊團隊錢有花在刀口嗎?」,以代位求償,希望災民不要告市府,而代償案全敗訴,僅小部分災民堅持自訴告市府而獲得勝訴。高市議員李雅靜指出,善款用去觀光、綠能?她痛批陳菊對市民苛刻、嚴苛,沒有苦民所苦,錢到底怎麼用的,請相關人勇敢站出來講清楚。

許淑華表示,根據《災害防救法》規定「專款專用,提供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事項,不得挪為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費用」,但高雄市政府卻將民眾捐款用於辦公室用品,而非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事項,明顯已違反該法規定,呼籲陳菊祕書長回應百姓的質疑以及上週國民黨團提出的「十問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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