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質疑裁決不公 勞動部:訴訟維持率達86%

勞動部裁決科科長章鴻年(右2)接下勞團遞交的陳情書。  (記者賴玟茹/攝影)
勞動部裁決科科長章鴻年(右2)接下勞團遞交的陳情書。 (記者賴玟茹/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近期出現勞資爭議問題,勞團認為許多裁決較偏資方,並在20日在勞動部前提出訴求,呼籲勞動部能夠正視裁決委員的公正性問題,同時希望將勞資爭議申請期從90天延長至1年。對此勞動部也做出回應表示,從行政法院對裁決案件訴訟維持率高達86 %來看,能確認裁決委員的專業及公正性。

勞動部表示,從民國100年起依法設置裁決委員會,裁決委員則由勞動部依法外聘的勞動法、行政法、勞動關係專家學者及律師所組成,每任任期二年,這些委員的工作是保障勞工權利。

據統計107年整年度,共計受理77件裁決案件,其中多數案件經裁決認定雇主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同時從行政法院近幾年對裁決案件訴訟維持率高達86 %,能夠確認裁決委員的專業及公正性。

另外,工會所提申請的裁決案,皆由委員會指定專責委員承辦,依法經由數次的調查程序,每次調查程序前委員皆親自閱卷,整理爭點,以協助當事人雙方調查會議中釐清事證,並於言詞陳述後,始作成決定。對於事實的釐清及證據之参採皆依據法定程序。

針對案件收理時間訂於90天內,主要是避免不當勞動行為發生事實過久,對事證蒐集造成困難,影響審理進行,對於不當勞動行為排除沒有立即的幫助。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裁決科科長章鴻年強調,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除事實的釐清外,也會依職權,在不影響事業運行、顧及證人之需要或證物有無法移動之困難,直接赴工作地詢問證人,裁決委員也會入場調查,針對雇主是否對勞工出現不當勞動行為的具體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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