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保易流標 政府設專法改為「政策保險」攸關310萬人權益
攸關全台310萬名學生權益的團體保險制度將有重大改革,教育部20日表示,他們將以往透過招標的商業型保險改為政策保險,並通過由政府設置保險費審議會,並逐年審查保費標準,能讓學生理賠獲得更好保障,新制明年8月1日實施。
教育部國教署指出,現行機制是由政府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的商業型保險,以價格最低者得標,由得標者自負盈虧。不過,由於學生團體保險範圍不斷擴大,相關保險業者參與意願不佳,導致保險作業並不順暢,也影響學生投保權益。
國教署表示,經審慎檢討評估,教育部推動相關改革,將從以往的商業型保險,轉變為強制性政策保險,符合專法規定的學生及幼兒均應參加。
教育部表示,以往由保險公司投標的保險金額,改由教育部邀集具有獨立性的精算、財務、醫學、保險、法律專業人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相關機關代表,組成保險費審議會逐年審議。並設置保險專戶專款專用,並負盈虧責任。承保的保險公司僅投標「行政作業事務費」,讓保費與行政費分開處理。
教育部表示,此政策使保費的審議標準更公正透明,更重要的是由政府負盈虧責任,不使保險公司可能因理賠範圍擴大而限縮學生團體保險應有權益。若有理賠爭議,也明定由教育部委託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設立的爭議處理機構進行調處,使學生的權益將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