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事件結案 尤姓司機以過失致死起訴
去年10月底發生的台鐵普悠瑪列車翻覆意外,共造成18死、116 人受傷,宜蘭地檢署6日宣布偵查終結,以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尤姓司機。對於判決結果,台鐵局表示予以尊重。
普悠瑪意外後,宜檢曾以過失致死起訴尤姓司機,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以新台幣50萬元具保及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海。
宜檢表示,該案歷7個多月的調查,期間傳訊相關被告、證人及鑑定人逾 340 人次,並調取數百件列車採購案的資料,最終以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台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吳姓綜合調度所長及尤姓司機員等三人。
宜檢表示,該名司機違反台鐵局規定擅自關閉ATP,且未即時向行車調度員通報,且在羅東站發車後,即推拉電門至140 km/h 的列車極速電位,讓列車通過肇事前路段時,在ATP 遭關閉及缺乏 ATP 遠端監視系統管控下,導致列車翻覆出軌。
台鐵局表示,對於偵查結果予以尊重。將依相關規定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有關交通部行政責任調查及懲處,全力配合辦理。
台鐵局表示,去年12月11日已成立「營運安全處」,專責辦理台鐵行車及營運安全管理工作,在今年5月正式推動SMS(安全管理系統),系統性的做好行車安全把關工作。
台鐵局表示,有關普悠瑪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主風泵檢修手冊內容缺漏及其他設備缺失,也會對立約商展開求償的法律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