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通過 原民教育擴大至所有學生
行政院會9日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有五大重點,將擴大原住民族教育對象至全民,並增進跨部會及中央與地方合作,邀請部落耆老參與教材編撰,未來也將訂定原住民族學校專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五大重點有,首先,擴大原住民族教育對象,除原民生外,對象將擴大至學前教育及12年國教全體師生、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員工及所有國民,都可接受原住民教育;其次,完備行政支持,直轄市或有原住民族地區或重點學校縣市應設原教審議會,地方政府應設原教資源中心。
此外,草案也增加原住民族參與,明定部落可受委辦原住民族教育,參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及選編教材;啟動民族教育教師培育,強化公費生組與能力;在深化民族教育方面,將依各民族文化特性訂定民族教育課程,原民會也會另訂原住民族學校專法。
行政院會後簡訊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指示,本次修法讓關照層面更廣,支持資源更全面,對我國原住民族人才的培養與發展十分重要,蘇院長提醒教育部及原民會,在強化師資培育方面,要以更務實方式,訓練好族語教師、編好族語教材,成為原住民族存續的火炬。教育部政務次長范巽綠表示,未來將鼓勵部落與學校合作發展課程,建立原住民族教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