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升格國定古蹟 國美分館計畫生變

百年古蹟「台中州廳」正式升格,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致贈「國定古蹟指定證書」。(記者黃玉燕/攝影)
百年古蹟「台中州廳」正式升格,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致贈「國定古蹟指定證書」。(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百年日據時期建築「台中州廳」升格為國定古蹟,在文化部「台中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畫」補助項下,預計3年完成修復,總經費約3.5億元。該建築原規劃作為「國家美術館分館」,經市府文化局長張大春26日證實生變。他說,經議會與在地民眾反映,不排除恢復原官署辦公區,待進一步活化周邊,為舊城區再拚經濟。

百年古蹟「台中州廳」正式升格,26日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致贈國定古蹟指定證書。市府文化資產處表示,「台中州廳」去年4月由市府向文化部申請指定為國定古蹟,文化部今年1月25日通過決議後公告。

「台中州廳」為日據時期五大州廳之一,與台北州廳(今監察院)、台南州廳(今台灣文學館)同屬森山松之助的作品,同時具備新古典主義、第二帝國風格及街角形配置的共同特殊性,為日據時期州廳類型典範之一。「台中州廳」指定為國定古蹟之範圍包括台中州廳主棟、南側附屬廳舍及後側會議廳棟。

「台中州廳」左右角樓以三角形山牆作收,中央採馬薩屋頂,分布多種造型之老虎窗,並於山牆、柱頭、線角、女兒牆等處有豐富的立面裝飾;主棟結構為木屋架、RC樓板磚造建築,後側會議廳棟(中山廳及兵役局棟)為鋼屋架與加強磚造建築,由日據時期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營繕課主責,自西元1913年至1934年分階段興建完成。

張大春表示,台中市已有「霧峰林家」及「台中火車站」2處國定古蹟,今年再增加「台中州廳」與「路思義教堂」2處,未來計畫再提報包括「摘星山莊」、「筱雲山莊」,以及若干百年宮廟,持續深化台中市文化資產的保存能量。

修復完成的「台中州廳」與周邊文化資產香串接,可望重現日據時期第一個現代化都市的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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