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4/1上路 罰單寄駕駛人

4月1日起將實施主要駕駛人制度,未來車輛可登記車輛實際主要駕駛人,停車費或通行費等費用通知也將寄給主要駕駛人。(記者陳柏州/攝影)
4月1日起將實施主要駕駛人制度,未來車輛可登記車輛實際主要駕駛人,停車費或通行費等費用通知也將寄給主要駕駛人。(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美蓮/綜合報導】

用路人注意,7大交通新制4月1日起上路,外國人來台停留天數若超過30天,需辦理國際駕駛執照簽證,同時繳交150元費用。另外,4月1日起,還將實施包括:汽車主要駕駛人制度、遭吊扣或吊銷機車駕照不得拿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等。

交通部29日公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針對來台人士使用國際駕照,若在台灣停留超過30天者,需要辦理國際駕照簽證,且過去免費但4月1日起將收取150元的規費,若來台停留未超過30天,則不須申請此簽證。

另外,4月1日起還將實施主要駕駛人制度。過去因車主與汽車主要駕駛者未必是同一人,因有車輛可登記在家人名下,或是租賃車出租給他人等情況,若發生違規時,罰單直接寄給車主或車行,容易引起糾紛。未來車輛可登記車輛實際主要駕駛人,停車費或通行費等費用通知也將寄給主要駕駛人。

申辦駕照照片限制也在4月1日起放寬,過去申辦駕照需檢附6個月內黑白或彩色照片,未來可使用最近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另外,也將實施遭吊扣或吊銷機車駕照,不得拿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等。

4月1日還有包括:民眾可自願放棄或改領較低等級駕照、民眾申請國際駕照簽證免填寫書表、現役軍人可考領職業駕駛執照等交通新制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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