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超速標準 由60公里減至40公里
交通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4日經行政院會通過,該案修正重點包括:落實課責酒駕行為、古董車管理、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等5大重點,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表示,這次修正13條、5大重點,目的是希望加強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該案報立法院後,將爭取列為優先法案,加速通過與上路時間。
陳文瑞表示,就懲處酒駕行為部分,目前辦理包括:闖紅燈、酒駕等道安講習,每年花費約3千萬元,其中酒駕者每年有約10萬人參加。這次修法訂定子法,讓公路總局辦理講習時,可按場地、講師、教材等成本,向酒駕者收取費用。
另外,國內古董車玩家反應車輛無法領照,只能收藏無法開上路。陳文瑞表示,考量古董車能帶動產業發展,研訂古董車認定標準以及可核發專用牌照。古董車的定義是車齡35年以上,且經相關學會或車商認可具有收藏價值,並領有相關認證的車輛。
陳文瑞表示,考量古董車無法作為通勤用,專用牌照限制車輛的使用時間,多建議在假日時段。另外,僅限制在核准縣市內行駛,若想跨區行駛得再做申請,古董車若領牌仍得繳納牌照稅與燃料稅。
據交通部近3年的統計,超速60公里以上件數,每年平均有6千件,超速40~60公里每年約6萬件。陳文瑞表示,這次修法把嚴重超速的標準,由最高時速超過60公里改為超過40公里,違規可罰6千元~2萬4千元。
據交通部統計,新領普通小型車汽車駕照件數,105年約35.8萬人、106年約31.4萬人。陳文瑞表示,過去領汽車駕照可駕駛輕型機車,考量兩類車並不同,這次修法明定,新考領小型汽車駕照者,騎輕型機車也得考照。該法不追訴修法前,已考領的汽車駕照還是可騎輕型機車。
陳文瑞表示,車輛管理部分,還增訂汽車裝載物品掉落、飛散、滲漏等情形的罰鍰額度;以及增訂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因污穢而被遮蔽,影響正常辨識,及裝置不合規定音調喇叭的罰責。
陳文瑞表示,汽車裝載物品掉落飛散罰款由過去的最高上限9千元增加至1萬2千元;車燈因污穢而被遮蔽以及喇叭音調不合規定,罰900元~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