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偽造文書 詐領家防中心近三十萬元

【記者陳建霖/桃園報導】

3月21日是「世界社會工作日」,桃園一名劉姓社工師事務所負責人承攬桃園市家防中心老人保護追蹤關懷服務方案,卻涉嫌偽刻2名女社工的印章,再盜蓋印章向家防中心請領她們的年終獎金及加班費,卻未發放給她們;明知事務所辦公廳舍為其所有,再以岳母為名偽造不實租賃契約向家防中心請領租金補助,合計詐財近30萬元。案經社會局稽核發現請領清冊不實送辦,桃園地檢署25日偵結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姓男子(40歲)擔任一家社工師事務所負責人,2016年起承攬桃園市家防中心「委託辦理老人保護追蹤關懷服務方案」,卻涉嫌盜刻事務所聘任的2名女社工員印章,再偽造她們在2017年5月至12月的打卡出勤記錄,盜印她們的印章向家防中心申領,製作不實的薪資、風險津貼、加班費、差旅費及年終獎金等並偽造打卡記錄,另盜蓋她們的印章向家防中心申請核銷,期間一共詐領達12萬2000多元。

劉男明知事務所的辦公廳舍為其所有,偽造建物之所有權人為其岳母,再偽造不實的租賃契約向家防中心請領17萬5千元的租金補助。

檢方訊時,劉坦承未經2名社工同意,就叫助理盜蓋她們印章並核銷,另利用岳母名義製作假房租契約,向家防中心詐領5個月房租,另社工員也指證歷歷,表示遭盜蓋印文,更沒有拿到所謂的加班費、年終獎金等。

檢方並查出相關帳冊、經費支出憑證等等佐證,認定劉犯嫌明確,偵結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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