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員納責任制 勞動部將與農委會討論

【記者施芝吟/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視察屏東東港魚市場時宣布將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是民進黨2016年執政以來,第五種職業納責任制,預估約有近5萬名漁船船員受影響。勞動部表示,2年前討論過要適用,但彈性工時太少,將與農委會討論,才會公告上路。

勞動部次長劉士豪2月28日表示,在2017年就有針對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召開過勞動基準諮詢會,當時也已同意,但是認為4週彈性工時可以解決漁業工作問題,但實務上仍發現在漁汛期間,工作時間會超過法定的12小時,因此審慎評估後,決議將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

他說,目前將以漁船出海的需求性為主要考量,但還會再跟農委會討論,其餘不是漁船船員的漁業工作者,是否也要一併納入。劉士豪指出,將會盡快把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對象,訂出參考指引後,就會對外預告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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