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罷工第3天 華航允賠償:團客實報實銷、散客1天100美元
華航機師罷工進入第三天,勞資雙方仍無共識,華航至今已取消至少50多個航班。交通部10日二度召開緊急會議,經協調後華航承諾,對滯外旅行團客衍生的交通費、食宿,檢附單據採實報實銷;至於散客部分,補償也不會低於空服員罷工時的金額。
機師工會8日清晨6時啟動罷工,向華航提出的5大訴求包括:1、改善疲勞航班;2、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3、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4、撤換破壞勞資關係的不稱職主管;5、比照長榮航空保障第13個月全薪,並納入團體協約,只限工會會員享有。
不過勞資雙方9、10兩日接連協商仍無共識,罷工進入第三天。華航公告,自8日至10日總計已取消60個航班,營收損失估約7,800萬元。
對此,交通部10日二度召開緊急會議,交通部長林佳龍要求華航盡可能緊急調度疏運外,也要求華航對滯留國外無法返國旅客衍生支出,提出應對方案。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華航會議上承諾對於旅行團滯留衍生的費用,將採實報實銷,另對散客個人部分,補償也不會低於空服員罷工時的金額,當時約是一天補助100美金,旅客補償問題,華航會負起責任。至於詳細的補償方案,由華航公告。華航晚間澄清,該案屬不可抗力,補償部分則須視特殊個案個別檢視。
根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旅遊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的事由,行程變更所增加的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由旅行社墊付。觀光局表示,因罷工衍生的損失,旅行社可依照與華航契約處理,若有業者向華航求償,觀光局將從旁協助。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今發出聲明,肯定華航即時回應旅客滯留海外之事後處理,經各旅行業公、協會積極努力爭取,原旅行社業者必須按「海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6條之規定,即旅客因華航罷工無法依原定行程返台,所生滯留費用應由旅行社負擔,不得向旅客收取,旅行社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台。
旅行公會強調,各位旅行社從業業者們如因華航機師罷工事件所產生額外之費用支出,請檢附相關因華航此次機師罷工事件而產生之旅程、遊覽項目或更換食 宿、旅程,其因此所增加之費用,本會會盡全力協助旅行社同業們求償。
華航10日取消22個航班,至截稿前,11日已取消28個航班,創罷工以來新高,對紐澳、歐洲等長程航線的衝擊已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