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買比特幣 顧立雄:未來要登記在案才准

金管會日前要求銀行公會與平台業者共同研擬民眾在超商以現金購買虛擬貨幣的自律規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3日表示,未來由金管會公告名單者,才能在超商及銀行受理投資款。(記者陳柏州/攝影)
金管會日前要求銀行公會與平台業者共同研擬民眾在超商以現金購買虛擬貨幣的自律規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3日表示,未來由金管會公告名單者,才能在超商及銀行受理投資款。(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綜合報導】

金管會日前要求銀行公會與平台業者共同研擬民眾在超商以現金購買虛擬貨幣的自律規範,民眾要買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未來必須是金管會「登記在案」的交易平台,才能在超商付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未來這些平台業者要在金管會登記,由金管會公告名單者,才能在超商及銀行受理投資款。

據了解,目前包括全家和萊爾富兩大超商系統,都有虛擬通貨交易平台,全家超商和「幣託」平台業者合作,萊爾富超商則與Mai coin合作,超商扮演的是「代收轉付」的角色。

顧立雄13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在行政院尚未指定金管會是虛擬貨幣交易洗錢防制的主管機關前,將要求銀行確認平台業者落實虛擬貨幣錢包的實名制,並由各銀行與平台業者各自談定交易上限,同一錢包所有者在超商的現金購幣行為也要能夠被歸戶合計。

顧立雄指出,平台業者也需提供虛擬貨幣錢包所有人的實名制資料,供開戶的銀行審核,包括平台業者及開戶銀行需負查核責任,僅進行代收付業務的超商業者則不需查核購幣民眾的身分。

未來在金管會取得虛擬貨幣洗錢防制主管機關的角色後,顧立雄表示,將會要求平台業者進行登記,只有登記的業者可以在超商進行現金購幣的交易,金管會也會視需要,向平台業者進行金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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