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救孟晚舟 分析:孟掌握太多機密

【記者駱亞、李新安/報導】

華為副董事長、財務總監孟晚舟被捕後,中共官方高調向美、加兩國政府施壓,令外界質疑孟晚舟的官方背景,中共「營救」孟晚舟,或與中共去年制定的《情報法》有關。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稱,有輿論質疑,中國政府高調要求加拿大政府放人,間接證明孟晚舟的「另一身分」。因為,中共《國家情報法》第23條提及「個人因協助國家情報工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可採取必要措施,予以保護、營救。」

原中國人權律師滕彪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中共政府這種強硬的態度,恰恰說明了華為和中共政府之間不尋常的關係。西方國家往往以為華為是公司,它實際上是中共可以操控的,利用這個超大的網路設備公司來為中共政府服務。

滕彪說,中共的情報部門、安全部門等於是沒有遵守法律的觀念,之前報導他們在境外用跟蹤啊、監聽、威脅等等方法,這個就是違反了西方其他國家的法律。如果他們在西方還不遵守西方的法律的話,那受到制裁也是必然的。

廣西維權律師覃永沛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中共為什麼要救孟晚舟?主要是孟晚舟掌握很多核心機密,它怕孟晚舟會爆出一些政府黑手情報給美國,美國獲取這個情報,對共產黨非常不利,它才威脅加拿大放人。如果一般的老闆被抓,不可能救人。

「對孟晚舟它沒辦法,孟晚舟掌握的機密太高了,太多了,它才會有這個特例。如果一般的商人,中共不會理你,自己作死。」他說:「黨國為情報人員保護、營救這點可信度不強,但具有欺騙性質。」

中共要求公民和公司做間諜

2017年6月27日中共人大通過的《國家情報法》,其中第10條規定,國家情報機構可「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在境內外開展情報工作。」第14條規定,國家情報機構「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

該法被認為中共在情報戰中,利用中國人進行「人民戰爭」。覃永沛表示,中共新規要求其公民做間諜,是為了政權的安全,中共高官在操控國家,把財富安全地轉移出去。

覃永沛說,中共這個《情報法》是參照了明朝末年的東廠、西廠。目前他們知道自己的安全係數越來越低了,除了在海外的技術監控,針對中國國內大學、中學、社區都有安排特務,都有一個情報工作,這已經很恐怖了。

滕彪表示,這是中共一貫的做法,如監聽、竊聽、非法拘禁,隨便地抓人、關人等,這都是以搜集情報、國家安全的名義下做的。

滕彪指出,中共的法律體系對國家安全沒有明確的規定,定義也不是清晰的,實際上就是黨的安全,也就是中共政權的安全。在國外竊取情報,在國內搜集情報啊,它都是為了中共的安全,並不是什麼國家安全。

中國民主轉型研究所所長王天成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中共安全部門、公安機關要求公民提供情報,實際上是專制的做法;而在海外搜集情報是從事間諜活動,是在侵犯所居住國的法律和利益。

王天成指出,中共的《情報法》本身問題非常大。它完全沒有現代的個人的隱私、個人的權利和正當的法律程序。他說,在中國,老百姓的隱私權沒有保障;在國外,它通過一些方式,比如給予僑民好處,使其替中共蒐集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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