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農行最美女職員的悲慘遭遇(上)
這一位吉林長春的女子,用甚麼來比喻她呢?一團溫暖的燭火、一株優雅的蘭花、一個美麗的天使。寒冷的冬日裡,她飄然而去。她最後的心願是:穿上金黃色的煉功服在藍天下伸開雙臂、自由地煉功。
鐵北大號
第11天了。聽說,對一個人「手腳連銬」的刑罰,48小時是極限,而王可非居然承受了11天!因為堅持煉功,獄警決定對她施此酷刑。重型鐐銬加在可非的雙腳,她的兩手也戴上了手銬。一條不到一尺長的鐵鏈子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此刑一上,坐不得、蹲不得、站不得、躺不得。王可非只能佝僂著、蜷縮著,吃、喝、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為了折磨她,他們故意增加提審的次數。上樓下樓,獄警在前面走,牽著王可非往前挪動。由於連接手腳的鐵鏈子很短,她每次只能移動十厘米左右。可非撅著臀部,一步一步在地上噌著。沉重的鐐子嘩啦、嘩啦拖在水泥的地面,發出恐怖的迴響。
後來再提審時,王可非已經走不動了,她都是被抬出抬進的。她的頭髮散落凌亂,面黃肌瘦,手腳浮腫,虛弱不堪。那個農業銀行最漂亮的職員成了囚徒重犯,只因為她煉法輪功。
2000年10月,有近一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一看守所。他們和可非一樣,離開了溫暖的家、告別了可愛的孩子,在這個冰冷陰森的大鐵籠子裡挨打挨罵是家常便飯。
在家裡偷著煉功不行嗎?為甚麼非要說真話?同樣的問題問了一次又一次。王可非回答:「匪徒打人嘴巴,如果打我的臉,我忍。現在是打在大法上,打在法上就不能忍。因為『真、善、忍』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是有罪的。」
法輪功,教人做好人,修心健身。這對國家、對單位都有百利而無一害啊。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為甚麼成了國家的敵人?王可非怎麼也想不通,所以,她多次進京上訪,就是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她要讓政府知道,他們搞錯了。
失去了工作、家庭,接著失去了自由。可非不後悔。如果從頭來過,她還會這樣選擇。人,不能忘恩負義。
長春農業銀行最漂亮的女孩
王可非是長春人,而長春是法輪大法的發源地。得到大法,可非打心眼兒裡感到幸福。
1994年4月底,聽說李洪志大師在長春舉辦法輪功學習班,王可非的父親買了13張票,給老兩口、4個孩子和孫子孫女們一人一張,偏偏就沒給可非買。因為可非的身體特別好,當時大家都認為氣功是祛病健身的,沒有病不用練氣功。
一家人從法輪功學習班聽完課回來,都說這功法太好了,可不是一般的氣功。李洪志老師不光講祛病健身,更多的是講心性,講如何做好人。可非聽見了,渴望地說:「我也想去。」
1994年8月,可非和父親、大哥一起去了哈爾濱,親耳聆聽李洪志師父講課。這一聽啊,豁然開朗!可非的內心受到強烈的震撼,她對父親說:「爸,我整個世界觀都改變了!我知道怎麼做人啦!就應該按照『真、善、忍』去做,不管誰怎麼說。大法能使人變好,這大法太好了!」
修煉法輪功以前,可非就是個正直善良的姑娘。不過,她的好品性在世風日下的潮流面前顯得脆弱乏力。修煉後,可非事事用大法衡量,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心裡非常踏實。這時,可非能夠理性地抵禦世俗利慾的誘惑,顯得智慧而穩健。可非很清楚,如果沒有大法,自己難免會隨波逐流。是大法挽救了她,使她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和方向。可非從心裡感激大法,感激李洪志大師。
1991年,王可非被調到長春市南關區的農業銀行支行,這一幹就是10年。王可非任勞任怨、真誠善良。從領導、同事到客戶,人人都誇她。每次群眾評議,王可非都是最好的。領導說:「王可非工作幹得好,一個人頂幾個人。煉法輪功的就是不一樣。」
每天早晨,可非到單位先打好開水,再把廁所打掃一遍,讓大家有個乾淨舒適的環境。沒有人要求她這樣做,也沒有額外的報酬。可非自覺自願,幾年如一日地堅持著。
有一次,可非和同事一起上街買東西,回來後發現營業員多找了錢。可非馬上打出租車給人家送回去,擔心去晚了營業員著急。同事不理解,說她傻。她卻很坦然地說:「修煉人凡事要為他人著想,要去掉利益之心。」
有一年,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的領導到吉林省視察工作,相貌出眾的可非承擔接待任務。長春市農業銀行撥款400元給可非買衣服和做髮型。可非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不能占國家的便宜,這錢我自己拿。」市農行工會主席感動地說:「你這孩子太實在了。煉法輪功的真行!」
多年以後,一位農行的領導回憶說:「王可非,多好的孩子啊!那可是全行最漂亮,工作最好的。」
另一個領導也說:「這共產黨多黑,這麼好的孩子,硬逼著辭職了。」
冬天輓歌
2001年8月1日,王可非在天安門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警察綁架。可非知道,那一年,有成千上萬的大法弟子奔赴北京,在天安門廣場展示「真善忍」或「法輪大法好」,也有很多人高呼「法輪大法好」。學員們來自不同的省市地區,大家千里迢迢,風餐露宿。在廣場上,警察和便衣一看到橫幅閃現,或是看到誰正在舉起手臂,便飛撲過去,把法輪功學員踩在腳下、連踢帶打。他們揪住學員的頭髮和衣服在地下拖拉,把他們押上警車。
2001年8月底,王可非被轉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六大隊,管教用盡各種方式威逼可非「決裂」、讓她背叛法輪功,放棄修煉。可非就是不妥協、不鬆口。因此,她被打得很厲害,曾經被打暈過去。對於凶神惡煞般的警察,王可非的心中沒有仇視和怨恨。「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是李洪志師父的教導。可非總是慈悲地看著那些可憐的人,以寬大的胸懷承受著非人的折磨。
2001年11月,王可非因為拒不轉化,被轉到七大隊三小隊。這是為了評先進,追求「轉化率」,黑嘴子勞教所想盡辦法迫害法輪功學員。這個大隊不行,就換另一個大隊,再變著方法地折磨人。
在七大隊,迫害招數除了酷刑,還有超負荷的奴役勞動。每天早晨4時,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勞教人員開始勞動,一直幹到晚上10時,有時要到半夜12時,甚至第二天凌晨一二點鐘。很多人到了身體承受的極限,也有人累得暈了過去。在王可非轉到七大隊之前,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將近一個月。
1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王可非等人又被逼著加班幹活,到了深夜2時還不讓睡覺。王可非站出來講:「我們沒有犯錯誤,沒犯罪,不應該這樣對待我們。」值班管教、主管生產的大隊長欒雲娟一聽,立刻把王可非拉出去毒打。
王可非為了抗議迫害,開始絕食。三小隊的管教王麗華把王可非單獨關在走廊盡頭的一個房間裡,讓她站立著,把她綁在雙層鐵床的床架子上。這種刑罰不亞於死人床,人不能動彈,身體的全部重量都壓在一雙腳上。時間一長,雙腳浮腫,雙腿浮腫,關節不能活動,頭暈目眩,精神恍惚,非常痛苦。
事後,有法輪功學員回憶說:「有一次接近走廊盡頭的時候,聽到可非喊『你們放開我,都關了我9天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發布的《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對勞動教養人員使用戒具,只限於手銬。嚴禁使用背銬、手腳連銬和將人固定在物體上。」第五十二條規定:「連續使用戒具不得超過七天。」
在絕食期間,勞教所的管教讓幾個勞教犯人看著王可非。這幾個人經常罵她、打她。有一次,一個叫紀鳳芹的犯人因為王可非不吃飯,便打了她幾個耳光,其他人也跟著罵罵咧咧,當時管教在場,卻不予制止。
有時,王可非被放倒在水泥地上,隔幾天被灌點食。有法輪功學員在衛生所看見王可非被放倒在一張有靠背的長凳子上,兩個勞教人員分別按住王可非的雙手和雙腳,醫生郭旭一腳踩著椅子,一手拿著管子用力往王可非的鼻子裡插。他一邊插一邊說:「你不是憋氣嗎?我有的是時間。」管教王麗華坐在對面看著。
那時,王可非已經絕食十多天了,粗暴的灌食弄得她滿臉是血。同情可非的法輪功學員要給她擦擦臉,可是管教王麗華不允許。(觀看下集)
參考資料:
1.《憶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可非》,2011年12月20日,發表於法輪大法明慧網,美國。
2. 一夫,《夢境中的王可非》,2002年2月4日,發表於法輪大法明慧網,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