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誇大宣稱療效 食藥署首祭檢舉獎金
衛福部食藥署11月9日預告訂定「化妝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草案,舉凡化妝品製程有內容物不實、標示不清、廣告不實或宣稱療效,經地方衛生局開罰後,檢舉人至少可拿罰鍰金額5%,檢舉人如果是現職或離職員工,更提高10%獎金,預計108年5月上路。
根據食藥署統計,去年接獲約3,300件化妝品相關檢舉案件,以廣告不實、宣稱療效為主,開罰金額高達4,800多萬元,但卻沒有任何獎勵檢舉者的機制。
衛福部食藥署簡任視察陳柏菁說,民眾若檢舉化妝品不實廣告,地方衛生局調查若確定開罰,將發給罰鍰實收金額的5%作為獎金,檢舉人若為違法業者的現職或離職員工,獎金將提高至10%,政府也有責任保密檢舉人身分。
她說,化妝品最容易涉及的違規項目是廣告違規,其中涉及虛偽、誇張、不實最高裁罰20萬元罰鍰,而宣稱有醫療效能最高裁罰500萬元罰鍰,以500萬元換算,未來一般檢舉人能獲得至少25萬元獎金,若檢舉人是該公司現職或離職員工,至少能拿到50萬元獎金。
民眾可撥打食藥署專線02-27878200或1919食安專線,或者地方衛生局以及各地市民專線1999都可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