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臉書是否壟斷 公平會3個月內提報告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7日表示,3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恐怕不會很具體,不過可針對科技巨擘壟斷問題進行討論再提報告。(記者陳柏州/攝影)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7日表示,3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恐怕不會很具體,不過可針對科技巨擘壟斷問題進行討論再提報告。(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歐美日等國家陸續對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等科技巨擘展開是否違反《反壟斷法》調查。立委莊瑞雄7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公平會,3個月內針對科技壟斷提出有效報告。公平會主委黃美瑛回應,3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恐怕不會很具體,不過可針對科技巨擘壟斷問題進行討論再提報告。

莊瑞雄表示,科技業者與社交媒體一連串個資外洩或成為影響選舉的平台,他們的市場力量、處理消費者資料的方式,已成關注焦點。這些大廠如果透過大數據分析,更容易掌握消費者的喜好,然後進行壟斷行為,如購買Instagram(IG)廣告,順便要求臉書也要下廣告,這都算一種壟斷,很不容易被察覺。

莊瑞雄指出,臉書2012年收購IG,這事雖然發生在美國,但台灣本土也有直播平台崛起,未來勢必也會遇到類似狀況。台灣2017年臉書社群使用者高達1,900萬,占台灣總人口80%。台灣不管都市或鄉村都沒辦法脫離科技生活,他要求公平會3個月內,針對科技壟斷提出有效報告。

黃美瑛表示,除非公平會正在進行相關研究且即將有結果,這樣一個大問題,如果要在3個月內提出報告,恐怕也不是很具體。不過,可針對科技巨擘壟斷問題做研討,再提報告。

立委蘇震清指出,世界各國包括日本,都已對Google、Facebook展開壟斷調查,是否利用他們的地位對供應商進行剝削、打壓等,公平會應該主動積極作為,不要每次都慢半拍。

黃美瑛說,對於電子商務部分還有像谷歌、臉書等網路平台,現在公平會非常關注,也要進行相關研究。公平會高度重視類似Google在歐盟被重罰等案例,或關切歐洲提出數位稅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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