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兩岸合拍戲劇 陸委會:宣傳與政治樣板意涵
日前民間舉辦兩岸圓桌論壇中簽署戲劇合作協議,宣布兩岸將合拍兩部影視作品並將到台灣取景。對此,陸委會1日表示,並非兩岸影視業者自發的合作行為,背後仍有宣傳與政治樣板意涵。陸委會呼籲陸方,真有意推動兩岸影視合作,應從中國影視內部環境改善做起,降低審批與意識形態管控,讓影視創作自由發展,提供台灣藝人制度化保障,才會有利兩岸影視合作的推動。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陸方對台發布31項對台措施後,各地方陸續發布對台影視優惠措施,受制大陸內部環境,迄今尚無具體合作案例,至於本次傳兩岸戲劇合作,則是大陸透過民間組織的兩岸論壇所宣布,目的是消除外界對31項對台措施的「口惠不實」觀感。其次,2006年對岸也曾推出一部「雲水謠」電影,內容曲解228事件、傳遞不實歷史內容,含有統戰意涵,因此,這次戲劇是否為電影版翻拍,還不得而知,但由此可見,大陸宣布兩岸影劇合作背後仍有宣傳與政治樣板意涵,並非兩岸影視業者自發的合作行為。
陸委會提醒國人,近期中共當局整頓影視環境,對藝人查稅並設定片酬上限等管制,相關從業人員也如坐針氈,中共限縮影視言論與創作自由,中國影視存有政治審查、任意變動之風險,缺乏制度性保障。
此外,也要呼籲陸方,真有意推動兩岸影視合作,應從中國影視內部環境改善做起,降低審批與意識形態管控,讓影視創作自由發展,提供台灣藝人制度化保障,才會有利兩岸影視合作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