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電廠案 桃園市政府四項立場與四項要求
行政院長賴清德12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行政院支持經濟部停建深澳電廠之決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桃園市府四項立場,也轉述鄭文燦市長對中央的四項要求,鄭文燦也會在不同的場合清楚表達。
桃園市政府指出,台灣推動能源轉型,希望提高天然氣發電的比例,政府就必須努力就讓天然氣發電廠成為國人可以理解的選項。任何開發案,在環保面向必須有一致性標準,不應有任何政治考量,用電是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的現實問題,一切都反對的結果,可能會造成無電可用或核電復辟的荒謬困境。
其次,中油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的設置,是在馬英九總統時代,2014年因應核四停建,做出「大潭電廠擴建、中油興建三接」的重要決策。鄭文燦就任後,104年6月16日,時任經濟部長鄧振中還拜會市府,表達馬政府興建中油第三接收站的決心,希望市府支持。鄭文燦當時回應,這項開發案必須經過環評審議,以降低生態衝擊與民眾疑慮。
桃園市政府指出,當時的第三接收站計畫,是以填海造陸,直接把海岸埋覆的施工方式,預計要闢建232公頃,經過蔡政府上任後的多次環評相關會議,日前通過的迴避方案,已縮減至23公頃,面積為馬政府時期的1/10。如今以高分貝批評現在這個已縮減為1/10的替代方案,卻忘了這個方案的規劃者是誰。
針對中油第三接收站環差案,市府一致的立場是,若環評未通過則應放棄該項計畫;即便環評通過,也應以生態保育角度審查工程。如今環差案通過,市府仍會肩負全程監督的責任,要求開發單位做好藻礁生態與其他稀有生物的保育。至於大潭藻礁位於第三接收站開發範圍外的約209公頃部分,中央農委會林務局已經啟動生態研究,待調查報告完成,市府會與農委會林務局研議適當保護等級,採取最佳保育方案。市府的執法標準很清楚,若未來開發過程中造成藻礁生態破壞的重大事件,將會要求立即停工改善。
張惇涵也轉述鄭文燦市長對中央的四項要求,鄭文燦也會在不同的場合清楚表達:包括,充分說明、理性討論;先空汙減半、再行運轉;不再核准新機組;推動桃園高壓電塔地下化方案的四項立場與四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