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職訓後就業津貼 預計11月可申領
為穩定志願役官兵退伍後的就業狀況,退輔會提出「職訓後就業穩定津貼」,若經退輔會職訓或推薦介紹,穩定就業3個月後,就能分級提供津貼。退輔會主委邱國正8日表示,榮民最早可在11月提出申請,估計1,496人受惠。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8日邀請邱國正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退輔會表示,「推介就業穩定津貼」已在7月1日公布,因此最早可在11月,預估今年有7至800人申請,但今年沒有編列預算,而是在「榮民安置基金」中,以「榮民貼補榮民」的管道來處理。
根據「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規定,退伍軍人連續失業1個月以上,由榮服處推介就業,並在同一公司連續就業滿3個月,且平均每週工時達35小時以上,並投保勞保或職業災害保險。具榮民身分者,每月可領8千元;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的退除役官兵,每月可領4千元,可領1年的「推介就業穩定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