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 門檻或改年齡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16)日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其中提到上校以上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用在去年遭取消,退輔會主委邱國正表示,希望以官兵的年齡為界定標準,而不應以官階區分。
行政院去年取消上校以上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引發陸軍退役周姓上校不滿,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該補助修正上有公益考量,且非全部退役軍人皆取消,故無違反信賴保護及比例原則,判決周姓上校敗訴。
對此,立委蔡適應16日在立法院質詢時問邱國正,是否因為法院判決而改變立場?邱國正日前主張上校階級的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不應取消。
邱國正回應,他的立場沒有改變,還是希望為退伍袍澤爭取多一些權益。他認為,軍中有很多同袍是晚婚,因此取消子女教育補助費應以年齡做區別,不應以官階來界定。
蔡適應追問,是否有初步想法,認為幾歲是門檻?邱國正表示,對於軍中晚婚的情況還要進行普遍性的了解,目前無法一刀切。蔡適應則說,自己曾調資料,發現軍人的平均結婚年齡,與一般國人的差異似乎並沒有很大,希望退輔會蒐集完整資料再做說明,才會有說服力。
邱國正允諾,並提到該福利的法源將從退輔會相關施行細則中做研議,不見得是列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