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破獲失聯移工皮肉錢 僅賺百元度小月
林姓主嫌於105年起在桃園市區經營「泰0」等3家男女養生館,專門僱用印尼籍女性失聯移工充當按摩女,以每2小時收費1,600元方式提供泰式按摩服務,從中抽取1,000元牟利,失聯移工分得600元,每日工作時間長達16小時。藉故以「室友吵架、代存返國費用、下班時間私自外出、上班未化妝」等10餘種名目,分別苛扣200元至1萬元不等費用,迫使失聯移工所剩無幾,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查獲後,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妨害風化罪及就業服務法等罪嫌移送偵辦。
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指出,林嫌為躲避查緝,刻意將失聯移工安置於按摩店附近宿舍方便管理及上班,除按月收取房租、水、電等費用外,更假借為打點公關需要,從中苛扣3,000元不等費用,再藉故以「室友吵架、代存返國費用、下班時間私自外出、上班未化妝」等10餘種名目,要求失聯移工以500元-2,000元不等代價與熟客從事性交易,從中牟取暴利。
移民署在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下,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人員,分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桃園市區3處按摩店,2處外籍女子宿舍及主嫌住處實施搜索、拘提,當場查獲按摩店店長及櫃檯5人,印尼籍賣淫女子16人及男客7人,現場並查扣帳冊、薪資表、租賃契約及監視器等犯罪證物,另拘提林姓主嫌等人到案。
林姓主嫌(52歲)為首之犯罪集團,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經營按摩店,單店每月營業額高達80-100萬元,獲利頗豐,雖遭多次查獲僱用印尼籍女性失聯移工從事按摩工作,經桃園市政府裁罰高額罰鍰在案,仍不知悔改,除更換負責人方式繼續經營外,甚至不提供保險套等方式,強迫渠等進行性交易不戴套,以免留下觸犯刑法妨害風化之事證,全案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妨害風化罪及就業服務法等罪嫌移送偵辦。
移民署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外來人口從事非法或遭受剝削之情事,可以紀錄發現之時間及處所,向各縣市移民署專勤隊檢舉。政府對於任何人在臺從事不法活動,絕不姑息,以保障人權,並穩定國內勞動市場,確保國家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