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遭中共重罰44億!陸演藝圈吹寒風
大陸女星范冰冰捲入逃稅風波後,一直未公開露面,各種傳聞不斷。據10月3日中共官方的報導,范冰冰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達8.8億人民幣(約約44億台幣)。
中共官媒新華社10月3日報導稱,從中共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獲悉,目前,范冰冰「陰陽合約」涉稅問題已查清。
據查,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因此,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帳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范冰冰已在9月30日接到處罰決定。決定稱,范若在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將不追究其刑責。
此外,范冰冰的經紀人牟某廣被指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等,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從對范冰冰的處罰決定來看,她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加在一起,高達8億8994.6萬元。
10月3日中午,范冰冰在微博上刊登致歉信,表示接受處罰,繳納罰金。
對於范冰冰遭重罰,大陸律師王才亮在微博表示,范冰冰的稅務問題塵埃落定,罰款結案是現行刑法所決定的。但是,范冰冰並不一定就平安無事了,其它的問題是否觸犯刑法需要刑罰尚待進一步的消息。
大陸金融學者賀江兵表示,「……低端趕回去,中低收入者互金伺候,中產房子股市收割,大款大民企收了,公務員反腐當然選擇了,槍桿子很厲害退伍了一樣要維權……沒有一個人逃得了沒有一個人有安全感,這就是你們要向全世界推廣的模式?」
大陸網民表示,「一張稅紙看透人生百態,富者戰戰兢兢, 如履薄冰,這才是中國!」「這麼熱門的大事卻上不了熱搜,不奇怪嗎?」
范冰冰自5月底被爆簽「陰陽合約」捲入逃稅風波,其微博自6月2日之後停止更新,從此人間蒸發。期間不斷傳出她遭當局逮捕、調查、封殺三年等不利消息。
事件不僅導致各路明星人人自危,不敢輕易簽約,都擔心成為下一個范冰冰,也引發大陸娛樂圈稅務大地震。
6月27日,中共中宣部、文化部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控制影視天價片酬及納稅問題。
8月7日,陸媒傳出,中共國家稅務總局從8月起將明星收入所得稅稅率自6.7%大幅上調至42%,且今年1月起的收入都將以42%稅率追討。
新浪財經報導,明星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由先前的6.7%統一上調到35%、另加上6%的增值稅以及0.78%的增值附加稅,合計稅率高達41.78%,接近42%。
一位畢業於北京電影學院、現旅居德國的電影人曾向德國之聲表示,以他對中國國內情況的了解,馮小剛、范冰冰等人被推上風口浪尖,需直接面對逃稅漏稅指責其實是「殺雞儆猴」,「因為畢竟整個娛樂圈可能都存在偷稅漏稅的問題,一查不全沸騰了?」
他表示,與其說是明星們正忙著補稅,不如說是「一個個查到的被逼無奈地在補稅」。據他所知,稅務機關在「四個月內把一年的稅收任務都完成了」。他感嘆目前形勢險要,好多劇組都已經停止運作,處於觀望狀態,因為「掙那點錢還不夠繳稅的」。
曾經在中國一線娛樂節目擔任導演的姜先生則向德國之聲透露,他觀察到了眼下各路娛樂界明星及影視製作公司紛紛「踴躍」補稅的現象。他認為一系列因素導致政府到娛樂圈「割韭菜」,總的來說,是國庫缺錢。
他表示,當局處於中美貿易戰,地方財政狀況堪憂,有關明星藝人偷稅漏稅的爆料無疑給當局增加財政收入提供了絕佳的機會。而之所以針對這些明星,是因為明星們收入高,民怨也高,而且確實存在逃稅漏稅的問題。
外界認為,中共當局從明星大腕中割了「最大的一大把韭菜」,也令范冰冰消了大財,免了大災。對於范冰冰被重罰,有推特網民嘲諷,范冰冰成了「共克時艱」的「功臣」。
責任編輯:李世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