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英檢門檻認定違法 政大生籲各校主動廢除

目前有120多所大學設定英檢(外檢)門檻,最高行政法院今年8月的判決有違法之虞。圖為學生正在進行考試。(Chung Sung-Jun/Getty Images)
目前有120多所大學設定英檢(外檢)門檻,最高行政法院今年8月的判決有違法之虞。圖為學生正在進行考試。(Chung Sung-Jun/Getty Images)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目前有120多所大學設定英檢(外檢)門檻,最高行政法院今年8月的判決有違法之虞。政大師生表示,政大今年1月已廢止外檢門檻,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提到,大學限定學生應先參加校外之外語能力檢核,不通過才能修習學校外語進修課程,並不合理,已逾越大學自治之合理和必要範圍,應屬無效。

政大外語檢定畢業門檻被校友質疑,是零教育內容,將考核外包給校外業者是違法制度,進而提起行政訴訟。提起訴訟的政大校友賴怡伶呼籲,其他仍有英檢門檻的大學學生捍衛自己的權益,目前已有清大、中興大學、中山大學等10多校學生開始關注。

賴怡伶說,現在台灣還有100多所大學實施英(外)檢門檻,且多數大學維持被認定違法的「先檢定再教學」政策,呼籲大學應主動廢除錯誤且違法的英檢門檻。

對於推外語檢定為畢業門檻是否違法,最高行政法院在8月底做出判決,顯示政大外檢辦法違反大學自治及釋字563號解釋意旨違法無效。

賴怡鈴提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政大外檢辦法要求學生須先自費考校外檢定,且經檢核為「未通過」門檻後,始得修習校內課程的規定,違法無效。她認為,「這樣的見解說明教育才是本質,將教育視為補救考試結果的最後手段,根本是本末倒置、捨本逐末。」

社會系系主任黃厚銘談到,英語檢定門檻制度的背後是想要推動國際化,卻把國際化變成英語化、美國化,非常狹隘、空洞和速成,修課和開課是學校最重要工作,不能以考試結果作為修課資格。

廣電系教授郭力昕表示,他大學是外文系畢業,碩士和博士在英美取得,沒有反對英文的情結,但英檢對英語實質能力沒有幫助,亦無主體性,而是把英文視為高級東西,突顯被殖民的心態。

法律系副教授陳志輝談到,此雖是單一案件,但代表最高行政法院的普遍見解,在大學自治範疇中,所作限定必須是必要合理,英語能力標準不應外包給廠商檢定是否具有資格,大學本身要有能力去檢定,不應把教育責任外包,且應扛責使學生達到一定外語的畢業門檻,這才是大學真教育,而非假教育。

政大學生會也認為,如果教育我們的學校,告訴我們不應相信學術與教學專業,而應該相信校外的門檻,我們如何願意接受學校的教學?呼籲各大學以實質授課取代強迫委外的檢定,英語課程正常化,回歸誠實辦學的教育精神。          

除了英檢門檻爭議,政大也發起「廢除零學分課程連署」,政大學生議會議長陳柏翰認為,大學是社會的良心,課程不應造假,學分不應空虛,更不應恣意訂畢業標準,呼籲各大學以實質授課取代強迫委外的檢定,英語課程正常化,回歸誠實辦學的教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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