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前副主委涉偷拍案 雙方和解獲不起訴
國家發展委員會前副主委邱俊榮,今年7月被在台北捷運西門站偷拍女子大腿,涉嫌妨害祕密。妨害祕密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考量雙方已和解,北檢3日將邱俊榮不起訴。
民眾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爆料公社」爆料,有1名男子在7月7日下午4時多,於西門捷運站偷拍陳姓女子照片,陳女經路人告知後,在路人陪同下追上男子並要求將照片刪除,男子將手機裡多張照片一一勾選刪除,口中也頻頻說著「不好意思」。
女子當下未報案,但該段蒐證影片事後被PO上臉書社團,並提醒眾人注意此人;影片曝光後,網友認出偷拍者是時任國發會副主委的邱俊榮。警方消息傳出後主動聯絡當事人,而陳女也在洪姓男友陪同下報案提告。
事件曝光後,邱俊榮透過國發會發佈道歉聲明,表示在捷運站以手機聯繫朋友時,「不慎失手拍到該位女士的背影」,但已立即致歉並刪照片。邱俊榮已向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口頭請辭副主委一職並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