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哈佛平權政策歧視亞裔

美國司法部8月30日聲援指控哈佛大學的團體,指哈佛在錄取過程中歧視亞裔申請人。圖為哈佛大學。(Getty Images)
美國司法部8月30日聲援指控哈佛大學的團體,指哈佛在錄取過程中歧視亞裔申請人。圖為哈佛大學。(Getty Images)

【記者秦雨霏/綜合報導】

亞裔學生團體控告哈佛大學的平權措施犧牲了學業成績較佳的亞裔學生。哈佛校方近期在法庭上籲請法官直接裁決,不必訴諸陪審團。美國司法部週四(8月30日)正式表示,反對法院對此案進行簡易判決,指稱哈佛並未證明其中沒有種族偏見。

美國政府自1960年代推動平權法案,以糾正歷史上存在的歧視問題,但是平權法案採取了一些政策,如種族配額或性別配額,被批評為「逆向歧視」。

亞裔學生團體「學生公平入學」2014年控告哈佛大學採行「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指該措施違反民權法規,偏袒白人、非洲裔和西班牙語裔學生,犧牲了學業成績較佳的亞裔學生。川普政府2個月前宣布廢止「積極平權措施」。

哈佛校方近期在法庭上籲請法官直接裁決,不必訴諸陪審團,並主張過去10年來獲准入學的亞裔學生已增加29%,今年入學的學生當中,亞裔美國人占22.7%、非裔為15.5%、西語裔為12.2%。

司法部長塞申斯週四提交「利益陳述」文件時說:「跟其他族裔的申請人相比,亞裔美國人在哈佛錄取計畫中面臨重大劣勢。」「利益陳述」文件允許政府支持民事訴訟當中的一方。

司法部認為,哈佛未能證明為了達到校園多元化的目標,有必要考慮種族因素,也沒有解釋種族在錄取決定當中占多大比重。

ABC報導,司法部保存的證據顯示,哈佛使用「個人評級」分數,該分數可能對亞裔美國人存在偏見。

司法部官員說,哈佛承認,平均而言,亞裔申請人的「個人評級」分數低於其他種族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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