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專欄】年輕人網拍停看聽之一
問:安安目前是某私立大學四年級的學生,為了多賺點生活費和學費,本身就愛漂亮、愛打扮的她,決定要在拍賣網站上販售一些學生或年輕人喜愛的商品。為了促銷,也為了打廣告吸引買家,安安想出了下面登在網站上的廣告詞:
「 2018年夏季,韓國進口、最新款、多種不同顏色瞳孔放大片,讓愛漂亮的妳除了眼睛放大外,眼神還水亮水亮der~。」
不過,安安第一批販售的所謂「瞳孔放大片」,實際上本身也是隱形眼鏡。沒想到生意還沒做起來,就收到衛生局的罰單。安安不懂為什麼?
答:實務上,因違法販售隱形眼鏡,遭到地方政府衛生局罰款,處以罰鍰處分的案子屢見不鮮。年輕朋友宜注意,安安遇到的狀況,依照《藥事法》第13條,可能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為「日戴型或日拋型隱形眼鏡」,依照醫療器材對人體造成影響之風險程度,乃衛福部公告的第二等級,所謂中度風險的醫療器材。
因此,市面上,包括網路上像安安這樣販售進口隱形眼鏡的行為,都是屬於進口醫療器材,依法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領有比如「衛部(署)醫器輸(壹)字第***號」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能製造或輸入。
安安若有先請教律師,應該知道,在網拍醫療器材類商品前,依法必須事先申請核准,才可以販賣,否則容易被罰。至於消費者,也應注意在拍賣網站上購買商品,雖然可能比較便宜,但也會增加買到品質不良,甚至非法商品的機會,若因此造成身體傷害,恐得不償失,不能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