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台鐵斗南倉庫堆燃煤飛灰 業者遭移送法辦

台鐵斗南鐵道穀物倉庫,具有歷史價值,環保業者卻租來非法堆放燃煤飛灰廢棄物。(環保署提供)
台鐵斗南鐵道穀物倉庫,具有歷史價值,環保業者卻租來非法堆放燃煤飛灰廢棄物。(環保署提供)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環保署在追查台塑石化及麥寮汽電公司燃煤飛灰等廢棄物流向時,22日與雲林地檢署、雲林縣環保局及彰化縣環保局,共同查獲業者向台灣鐵路管理局承租具有歷史價值的斗南鐵道穀物倉庫,非法堆置高達8,719.5噸燃煤飛灰廢棄物。環保署23日表示,業者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外,另涉犯違反《廢清法》行政刑罰部分,則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現場人員說明燃煤飛灰廢棄物堆置狀況。現場人員說明燃煤飛灰廢棄物堆置狀況。(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指出,位於彰化縣(2家)及雲林縣(1家)3家環保公司,於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間,承攬台塑石化及麥寮汽電公司產出的燃煤飛灰廢棄物清除與再利用作業,因收受數量高達3萬232.03公噸,其中雲林業者向台鐵局承租斗南立體散裝穀物倉庫,堆置大量燃煤飛灰廢棄物。

燃煤飛灰廢棄物已堆滿斗南鐵道穀物倉庫頂部。燃煤飛灰廢棄物已堆滿斗南鐵道穀物倉庫頂部。(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表示,燃煤飛灰屬於事業廢棄物,應依《廢清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確實進行各階段再利用流向申報;如有貯存需求,亦應取得主管機關許可。3家業者中,2家彰化業者在清運燃煤飛灰過程涉及行政違規,雲林業者則違反《廢清法》第46條及48條須擔負行政刑罰,已由警政署保七總隊移送雲林地檢署複訊。

燃煤飛灰廢棄物卸裝情形。燃煤飛灰廢棄物卸裝情形。(環保署提供)





延伸閱讀
莒光號撞4頭牛 飼主涉公共危險罪
2018年08月20日 | 6年前
台鐵10月改點 300班列車受影響
2018年08月09日 | 6年前
新任交長:交通安全是首務
2018年07月16日 | 6年前
台鐵2021年建環島光纖 頻寬升至100G
2018年06月26日 | 6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