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醫院賣假藥僅罰3千 網議:變相鼓勵?
中國大陸醫藥安全問題屢爆醜聞。山東青島多家醫院、藥店涉嫌賣假藥、劣藥,僅被當地藥監部門罰款數百元不等,引發輿論關注。
近日,青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18年5月處罰的統計表。統計表顯示,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因涉嫌購進使用假藥橘紅並已被銷售完畢,故沒收違法所得167.50元(人民幣,下同),罰款525元,合計罰沒款692.5元(約新台幣3,141.8元)。
統計表還顯示,青島州澤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劣質中藥飲片及過期藥品,藥房僅被處以銷售劣藥貨值金額2倍(即295元×2=590元)的罰款。
此外,青島永新中醫院從非法管道購進藥品、青島同方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銷售劣藥等,所處罰款額度都不高,引發外界關注。
網民表示,「賣油條的罰23萬,賣假藥的罰700,看來還是油條危害大。」「超市和餐飲業等出售過期食品得罰個成千上萬甚至更多,醫藥事關人命大事竟然只罰這麼點,造假知假售假的犯罪嫌疑人怎麼處罰,請問青島食監局你們是出來鬧玩搞笑的嗎?……」「這是在鼓勵賣假藥?」
經本報記者查詢發現,當地食藥監部門對假藥、劣藥的處罰力度,遠不及對食品安全案例中的處罰力度。如青島市南區谷香谷味超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預包裝食品,6瓶違法蜂蜜被沒收,並被罰沒款10萬餘元。
近日,青島市食藥監回應稱,是按《藥品管理法》規定,對該醫院做出中限處罰。此次抽檢的「安徽源和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中藥飲片橘紅在性狀、含量兩項檢測指標不符合規定,但專家稱可能藥效達不到,對人體無危害。
對此,中國知名律師丁光海向大白新聞表示,「這個處罰算是法律裡面最輕的處罰了。」丁光海認為,作為提供醫療服務的事業單位,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上處罰都會比這個更重。此舉是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去重就輕,同樣的法律對假藥和劣藥生產者、經營者的處罰也確實太輕了。他說,違法成本太低,才造成假貨橫行,危害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