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省一座法院 彰化各鄉鎮市調解委員功不可沒
彰化縣政府3日上午於一樓中庭表揚106年度績優調解人員,由彰化縣長魏明谷親自主持,他肯定受獎者的優異表現外,並鼓勵各鄉鎮市調解委員繼續本著奉獻精神,扮「好公親」,藉以疏減訟源,創造富麗詳和社會。
魏明谷表示,彰化縣近年來調解成立比率績效皆名列前茅,是調解績效最佳的縣市,深受中央肯定,顯示彰化縣調解業務推動的卓越成果,在各調解委員會及委員的積極參與下,已獲得大多數縣民的認同,每年為國家省下了一座法院,大大節省社會的成本及當事人興訟的時間與金錢,真正落實了為民服務。
魏明谷指出,目前彰化縣各鄉鎮市聘任調解委員共有316位,每位委員都是地方賢達人士、意見領袖,這些調解委員對地方都很熟悉,所以當地方發生糾紛,這些委員能發揮調解的功效,透過說理、動之以情來調解,讓雙方握手言和,貢獻良多,去年度(106)受理調解案總件數有1萬4,573件,調解成立件數達1萬3,353件,調解成立比率91.63%,全國第一,效率與成就有目共睹。
魏縣長指出,調解案件的成立有助減少法院訴訟的壓力,讓地方更能夠和諧,調解委員有些表現優異,服務年資超過30年,有些調解案件達成率很高,這次透過表揚大會來表揚績優的調解委員,感謝他們的辛苦與付出,也希望他們能繼續留在調解委員會為民眾排憂解難,減少紛爭,讓社會更祥和。
彰化縣政府106年度調解績優人員表揚大會,共表揚60人,獎勵種類包括有獨任調解、轉介調解、協同調解及服務年資等4種,其中員林市調解委員會委員賴愛蓮,榮獲服務年資行政院長獎及獨任縣長獎雙重獎項,得獎者名單如下:
「服務年資」績優委員榮獲總統感謝狀(年資滿30年)計有陳金溝1人;行政院長(年資滿20年)獎計有劉克孚、賴愛蓮等2人;「獨任調解」績優委員榮獲行政院長獎計有陳大錡、賴啟榮、謝清森、蒲耀宗、潘仲宇、黃正義、鄭秀卿、黃錫章、陳明仁、張嘉欽、曹粲、許翠娥、劉育文等13人,「獨任調解」績優委員榮獲法務部長獎計有蘇嘉慶1人。
「轉介調解」榮獲法務部長獎計有黃憲政警員1人,「協同調解」榮獲縣長獎計有鎮民代表洪自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