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抽驗飲冰品 1件刨冰生菌數超標

新北市抽驗1件刨冰經複驗依舊不合格,已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抽驗1件刨冰經複驗依舊不合格,已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莊麗存/新北報導】
炎炎夏日,暢飲冰品消暑無比,為維護民眾食用飲冰品的衛生安全,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冰品飲冰品(塊)抽驗專案結果,在抽查161件食品中,有1件食用冰塊初抽不符規定,後續將進行複抽檢驗;另有1件刨冰經複驗依舊檢出生菌數大於250,000 CFU/ml(標準:100,000 CFU/ml),不合格率為0.63%,已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其他,尚有4件不合格,雖已停業或停售,但衛生局仍持續列管。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長許朝程指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為飲冰品之衛生指標,超過標準即表示飲冰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可能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潔等。

依規定,若初驗不符規定會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檢再不過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罰款。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保存冷凍或冷藏食品,其冰櫃冷凍溫度須維持攝氏–18度以下、冷藏溫度須維持攝氏7度以下,保障民眾食用飲冰品的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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