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保古蹟 宜蘭創三贏
「盧纘祥故宅前池塘」於99年2月5日公告指定為古蹟後,歷經2年的協商,終於與地主正式完成協議,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保存區,並以容積移轉方式,將池塘古蹟及周邊土地完整保留,對於「文化立縣」的宜蘭縣政府而言,這項重要文化資產的保存具有指標性意義,使得在地輝煌建築風格傳存、與頭城古街、蘭陽博物館、盧纉祥故宅地景風貌的串聯。
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至今定古蹟以容積移轉出去,捐給政府今首例,目前宜蘭有古蹟30多例,往後如有私人產權可比照容積移轉來彌平地主損失,避免行政暴力產生。培養互相協調、讓步的新模式,達到社會大眾、政府、地主三贏局面來收場。
爭議多年的池塘保存事件,曾造成政府、地主與地方人士間的衝突對立,經由宜蘭縣政府的努力,終與所有地主達成完整保存的協議,10日由地主陳正松代表與宜蘭縣長林聰賢簽下協議書。
地主代表陳正松夫妻表示,得知盧宅前池塘古蹟保存計畫,往後不能自用及買賣,起初覺得無辜與不捨,銀行利息本金攤還值得擔心,後來以容積移轉模式來達到協議,為民間古蹟的推進盡力,稍感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