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不實廣告 新北推廣告加註醒語
食品、化妝品常誆稱具有療效,吸引消費者猛掏腰包。一名癌症患者甚至因此放棄正統醫療,致使病情迅速惡化而後悔不已。新北市衛生局鑒於違規廣告及消費爭議案件遽增,率先推動廣告平台業者於廣告時加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17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林奇宏指出,分析過去食品及化妝品違規廣告的案件,近五成食品廣告宣稱具瘦身美容、壯陽等誇張、易生誤解或涉及醫療效能的內容。另有近三成的化妝品廣告,宣稱產品可除皺、生髮等功效,遭到裁罰。
林奇宏說,電視廣告會影響消費者對於商品功能的認知,經專家學者討論,並透過「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協助,獲得電視購物頻道東森、富邦MOMO、VIVA、天良台以及安美諾、廣生堂等平台業者響應,即日起在電視廣告標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警語,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另外,衛生局表示,除了在廣告平台加註警語,為提升業者法規知能,7月至9月將舉辦13場法規講習。另因食品、化妝品法規已修法,針對違規廣告加重裁罰,衛生局也製作「食品及化粧品廣告自主檢核表」協助廣告商於刊播前自我檢核廣告內容是否符合法規,以促使廣告商自律及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