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法 台立委:應納建商排黑條款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左)呼籲,《都更條例》修法應列入建商的「排黑條款」。(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左)呼籲,《都更條例》修法應列入建商的「排黑條款」。(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完軍人年改修法後,接下來將處理《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等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都更條例》修法應列入建商的「排黑條款」。

黃國昌表示,好的都更可以確保居住安全、美化市容,但在都更過程如何確保住戶合法權益相當重要。目前各黨團對修法多數條文已取得共識,但時代力量認為仍有不足之處。

黃國昌指出,過去許多都更案件常有財閥、黑道介入,住戶往往淪為肥羊,被恐嚇、威脅的事件層出不窮。因此時代力量黨團堅持都更條例應納入「排黑條款」。

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也說,「排黑條款」的概念是依據大法官釋字,在訂定行政法規時,應該確保人民不受私人及公權力的侵害,因此對於居民遭受詐欺、脅迫,主管機關不能只用一句「公法歸公法」就輕輕帶過。

他建議,只要當事人自己去刑事法院提告,就應該將「無瑕疵性」納入審議要件,遏止實施者非法脅迫居民。否則即便居民提告勝訴,都更程序卻持續進行,拆屋迫遷已成既定事實,居民權益將蕩然無存。

反迫遷連線執委黃慧瑜則說,目前協商版本在「代拆」、「同意書撤回條件」上仍有嚴重問題。代拆程序上存在嚴重的公、私法混淆問題,呼籲能夠在這次都更條例修法條文中,明訂政府介入協調的程序,要求政府應該在代拆前與當事人磋商各種可能的替代方案,以保障居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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