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改達共識 少將服役年限改10年
立法院朝野黨團15日繼續協商攸關軍人年改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歷經4天討論,朝野終於達成共識,讓少將的最大服役年限延長2年,從現行的8年改為10年。
現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職業軍人的服役年限各有不同,士官以年齡為標準,上士以下可服役至50歲,士官長可至58歲;軍官中的尉官、校官則是以擔任軍官時間為準,中少尉12年、上尉17年、少校22年、中校26年、上校30年。
如果到達年限仍未晉升軍階,就必須退伍。將官又改以年齡為基準:少將57歲、中將60歲、二級上將64歲。任滿8年而未升任更上一級的軍階者,應予退伍。政院版草案建議刪除相關規定。
不過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認為,不是只有少將有遺珠,若少將取消服役年限,恐怕造成底下升遷困難,反而變成校級人才成為「遺珠」。況且年金改革目的是為了減緩年金破產速度,但少將若拿掉8年限制,多做1年就可以多領2%,多做6年就可以多12%,跟這次改革理念相違背。
最終朝野協商達成共識,讓少將的最大服役年限延長2年,從現行的8年改為10年;至於其他部分,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由於各黨團都有堅持的立場,因此保留到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