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少東棄保潛逃 通緝令在即
慶富獵雷艦案被告慶富少東陳偉志棄保潛逃,負責監理陳偉志報到、簽到的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竟長達17天未發現,左營分局4日進行追究失責,懲處該所所長、偵查隊長及分局長等3人,分別處以調職、記過等處分,其餘人員行政責任查明後議處。此外,高雄地院昨(5)日早上已進行相關程序,準備發布通緝陳偉志。
獵雷艦案慶富少東陳偉志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限制住居,原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內的前鎮分局報到,但是,陳偉志以變更住居所為由,向警方申請自3月27日後,改向左營分局新莊所報到。
陳偉志初期報到情形正常,惟到所時段不一。警方說,陳偉志有時早上、下午3、4時,甚至也有凌晨才來簽到,「雖然限制居住,可是還是行動自由之人」,無法24時都盯著他,警方私下表示也很無可奈何。
陳偉志從5月6日起未按日報到,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直至5月23日才進行通報,高雄地院隨即核發拘票至陳嫌位於忠貞街住所拘提,但是陳偉志早已不知去向,高市警針對「未及時通報」進行內部懲處,左營分局新莊所長黃立凡改調非主管職務,記過2次;左營分局偵查隊長蔡信助、分局長蔡文峰記過1次,餘相關人員行政責任查明後議處,分局表示,已即刻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拘提陳偉志到案。
籌不出1億保釋金 陳慶男遭羈押
慶富案4日開庭審理,陳偉志未到庭,高雄地院法官當庭認定棄保潛逃,當場沒收其保釋金500萬元,並通知具保人到案,可是具保人聯絡電話為空號也找不到人。法官認為,慶富董事長陳慶男也有逃亡之虞,法官當庭裁定陳慶男加保新台幣一億元,陳慶男籌不出交保金,目前羈押中。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1.0px 'PingFang TC'; color: #000000; -webkit-text-stroke: #000000} span.s1 {font-kerning: none} span.s2 {font: 11.0px 'Helvetica Neue'; font-kerning: none}法院已在5日早上辦理相關程序準備發布通緝令,由於陳偉志已消失17天,加上其妻小都在國外,陳本人擁有美國國籍,不排除持美護照或其他第三國護照離境,但他已列禁止出境名單,通關被通緝可能大,另外,也可能已偷渡(俗稱「坐桶子」出海),當然,陳偉志人現在是否還窩藏在國內無法得知,警方表示,目前已成立專案小組,從陳偉志住家、使用車輛、調閱監視器等擴大追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