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廁所保全挾怨縱火 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桃園機場今年4月12日清晨2時55分發生一起縱火案,第二航廈三樓北邊男廁擦手紙機及下方垃圾桶燒毀,航警局調查後發現起火點在擦手紙處,經多日追查鎖定機場一名張姓保全,張男也坦承因因工作不順,為發洩心中不滿才至該處縱火。航警偵訊後,將張男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航警表示,縱火案發生後立即封鎖現場,並採集相關跡證,在男廁所內發現擦手紙機及下方垃圾桶燒毀,也通知桃園市消防局火調小組到場協助鑑識,發現起火點在擦手紙處,起火原因係人為因素。
刑大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後,鎖定22歲的張姓保全,但張男一再否認涉案,直到本月18日經張男同意帶至刑事警察局接受測謊,測謊未過,張男才坦承犯行,重回現場模擬犯案過程。
張男向航警表示,因工作上不如意,為發洩心中不滿,便從備勤室拿取1只打火機,選擇航廈比較隱蔽的3樓北邊厠所,以打火機點燃擦手紙後迅速離開,並持續在四周關注廁所狀況,直到警報響起,桃機公司營運安全處人員前往滅火後才假裝前往協助滅火。
航警調查後將張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