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資金併購有線系統 立委:修法提高自有資金
為提升節目內容品質,立委提議修法,規範私募資金併購有線系統的自有資金至6成,避免私募資金以有線股權抵押,買空賣空,無心經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蘇蘅表示,NCC已警覺到其嚴重性,有修法的準備。
立委蔡其昌2日強調,回顧幾次大型私募資金的併購案,自有資金不超過20%,甚至有的不到3% ,但重點是,所有向銀行融資的金額,都是用有線電視股票質押,他說:「這種行為叫『買空賣空』。每年以收視費的9成還銀行,1成自賺,這些私募資金將併購當作金融操作的工具,沒有人願意花錢為台灣數位化而努力,這樣下去,台灣數位節目品質岌岌可危。」
他舉例,2006年私募基金凱雷以476億併購東森,改名凱擘,用海外融金付給東森。2008年凱擘以288億收購和信集團6成股份,向銀行貸280億,也就是自付額只有8億。到2011年大富以650億併凱擘,融資540 億,83%銀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