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居不易 近15年不吃不喝才能買房

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近15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大紀元資料庫)
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近15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大紀元資料庫)

【記者陳懿勝/綜合報導】

根據營建署公布最新2017年Q4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全國房屋貸款負擔率37.58%,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16倍,雖已較上季的9.22倍差距縮小,但仍居高不下。其中,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4.99倍,代表著要近15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台北的房子。

根據營建署統計,2017年Q4全國及各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7.58%,較上季減少0.26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減少0.76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則為9.16倍,較上季減少0.06倍、年減0.16倍;中位數住宅總價與上季持平,住宅面積較上季增加0.06%,家戶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較上季上升0.68%,較去年同季上升2.72%。

營建署解釋,房價負擔能力的貸款負擔率,比例愈大者,表示房價負擔能力愈低,依照不同比例區分為可合理負擔、略低、偏低及過低四種等級,例如負擔率低於30%為可合理負擔,大於等於50%則是負擔能力過低。

營建署表示,基隆市、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屏東縣達到「可合理負擔」等級;台中市、彰化縣、新竹縣、高雄市、新竹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苗栗縣、台南市、雲林縣等12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則屬於「略低」等級;新北市與台北市仍為過低等級。

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61.52%,較上季減少0.56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減少0.97個百分點;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52.19%,較上季增加0.98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增加0.28個百分點。

若以花多少年可支配所得,才能買到一戶中位數住宅總價的「房價所得比」,台北市以14.99倍,較上季減少0.14倍,較去年同期減少0.2倍。中位數住宅總價與上季持平,家戶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較上季上升0.91%,雖然房價負擔能力略微提升,仍為全國之冠。

新北市以12.71倍居次,較上季增加0.24倍,較去年同期增加0.1倍。中位數住宅總價較上季上升2.58%,家戶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較上季上升0.65%,新北市購屋壓力仍然不小。

營建署表示,以長期趨勢來看,全國房價負擔能力自2011年Q1開始,由可合理負擔等級轉為略低等級;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自2010年Q2開始,由偏低轉為過低等級;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2013年Q1開始,由偏低轉為過低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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