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汙13億 韓前總統李明博被起訴
韓國檢方9日以涉受賄、貪汙等16項罪名起訴了前總統李明博。他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第四位因貪腐被起訴的韓國前總統。
9日下午,韓國檢方以涉嫌貪汙、受賄、逃稅、濫用職權等16項罪名起訴了李明博。其中,李明博涉嫌受賄的金額達111億韓元(約新台幣3.27億元),涉嫌貪汙的金額達350億韓元(約新台幣10.3億元)。
李明博被控涉嫌通過前總統室總務企劃官金伯駿等親信,接受國家情報院7億韓元的特殊活動費,接受三星電子為其實際控制的DAS公司繳納585萬美元的訴訟費,接受友利金融控股前會長李八成的賄賂22.5億韓元,接受Daebo集團的賄賂5億韓元,接受前國會議員金小南賄賂的4億韓元,接受ABC商社2億韓元,接受能仁水源禪院賄賂的3億韓元,總受賄金額達111億韓元。
1991年至2007年間,李明博涉嫌挪用公款350億韓元。此外,李明博還被控濫用職權、洩露或藏匿青瓦台文件、違反《總統紀錄管理法》等。
77歲的李明博在2008年至2013年任韓國第十七任總統,是朴槿惠的前任。李明博3月23日被逮捕後一直以調查不公為由拒絕檢方上門調查。
韓媒表示,由於李明博一直否認指控,預計他在法庭上將與檢方發生激烈的辯論。檢方還打算調查李明博的夫人金潤玉和兒子李時炯。◇